珠晖区经济科学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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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区政府《 关于珠晖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珠发 201 5 3 号)和 《关于珠晖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珠发 201 5 4 号) ,组建珠晖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加强的职责

加强对全区民营规模企业、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制全区民营规模工业企业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推动创业基地和科技基地的建设。

(二)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引导全区工业企业产品结构调整,重点抓好规模工业企业、科技企业的发展;组织实施全区集体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组织和帮助全区民营规模工业企业、乡镇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贯彻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负责全区高新技术研究及产业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订与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国家、省、市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

(三)负责全区工业企业的经济运行指导、协调服务工作,抓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织和调整

(四)组织并协调全区工业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科技兴农”的方针政策,组织农业高新技术发展示范,指导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和管理,推动农业创新体系建设,组织科技下乡和科技扶贫。

(五)组织并协调全区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开发,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及科技成果,搞好新产品研发。

(六)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工业企业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管理和职工的培训;贯彻实施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协同政府有关部门搞好困难企业的困难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七)组织推评优秀企业家和优秀民营企业;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与计划;负责组织科技外事与合作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八)负责组织指导全区规模工业企业搞好能源改造和开发工作;指导搞好农村用电网络改造工作。

(九)负责全区民营规模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企业申报专利实施。

(十)归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防震减灾、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珠晖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和日常工作。负责调研、文件材料起草、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管理和信访、接待、机要、保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宣传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区级科技经费、科技专项经费和各项科技发展基金及相关经费的预、决算。

(二)经济运行股

    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的日常调,协调解决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负责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经济运行的近期调控目标、政策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对经济运行中涉及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性问题和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全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工作,并协调实施相关的应急预案

(三)计划与科技成果股

研究提出全区科技发展战略,负责组织编制全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各项年度计划;负责提出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参与编制区重大科技工程的建设规划;负责国家、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基金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市场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实施全区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和技术市场发展专项计划;负责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推广、奖励、保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科技奖的申报和推荐;归口管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负责技术交易中贯彻执行合同法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编制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的审核;负责组织科技统计工作。

(四) 经济发展股

    研究制订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政策和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工业领域重大科技攻关计划;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认定申报、年检和统计工作;承担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制订发展企业科技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科技企业技术创新;负责组织实施科技企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区科技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产学研活动和科技招商活动,负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企业申报专利实施。研究科技促进农村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科技攻关计划和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减灾防灾、医药卫生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计划;负责农业领域和社会发展领域的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示范;推动农业领域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实施科技扶贫工作;指导全区科技兴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科普计划。

    四、人员编制

核定珠晖区经济科技与信息化局机关编制为8(其中行政编制5名,核准其他事业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正股级领导职数4名。

    、附则

  本规定由珠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珠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