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2021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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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教通〔2021〕48号


珠晖区2021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9〕18号)精神,促进我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和乡村基础教育均衡发展,2021年,我区将继续实施乡村初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同时首次实施乡村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和市州项目计划。前期我区在珠晖区教育局信息网上发布《2021年珠晖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工作公告》(珠教通〔2021〕41号)。为做好后续的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谢志军同志任组长,范翔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人事师训股。

二、招生录取程序

(一)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

1.投档录取。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学校,各招生学校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已录取考生的情况,填写《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并将《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函告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教育局再通知珠晖区教育局。

2.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统称《协议书》)。

①签订协议书。珠晖区教育局依据《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录取考生与珠晖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一式四份)。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供珠晖区教育局审查,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珠晖区教育局按湖南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协议书样式分培养类型制作《协议书》;凡内容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②《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珠晖区教育局根据衡阳市教育局提供的录取名单和联系电话及时通知有关考生。

3.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招生学校收到市州教育(体)局寄送达的《协议书》后,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入学与复查。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生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招生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

(二)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

1.资格审核。珠晖区教育局依据初中毕业学校签署意见的报名表,以及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签署审核意见。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2.成绩计算。考生中考成绩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认定。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排序;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3.录取控制分数线。为了有利于选拔优秀考生、有利于完成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经珠晖区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区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省项目计划录取分数线为坐落在我区普通高中衡阳市二十六中2021年高一新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市州项目计划录取分数线为中考总成绩600分。

4.组织体检。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1〕21号)附件20要求分培养学校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签订协议。同上文"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中第2小点"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内容一致。

6.预录取。衡阳市教育局依据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根据县市区报送的有关材料,在全面审查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的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协议书》的基础上,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进行预录取。

7.录取。培养学校根据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市教育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及预录取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培养学校会同市、区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方可录取,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不能录取。公示与调查核实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填写《2021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培养学校将录取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2021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含电子文档)报送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8.入学与复查。同上文"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中第4小点"入学与复查"内容一致。

                             


                          珠晖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