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在全市中小学生参加第三届全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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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在全市中小学生参加第三届全国学生

“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参加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将组织全市中小学学生参加教育部举办的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局直学校要将此次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普法(法治教育)任务,精心组织、尽快部署、抓紧落实,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

二、精心组织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于9月25日前遴选出小学低年级组(1-2年级)、小学高年级组(3-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四个组别分别报送适用于中小学宪法教育教学的微课程、课堂教学视频及配套课件、教案各2份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高中组各城区不报送)。各局直学校按照学校类别报送适用于学校宪法教育教字的微课程、课堂教学视频及配套课件、教案各一份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2.在宪法学习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局直学校自行组织开展主题演讲、知识竞赛、主题辩论等多种形式讲宪法活动。2018年9月2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推选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优秀学生各1人(高中组各城区不报送),各局直学校推选1名优秀学生,经过市教育局评选推荐再参加省教育厅10月中旬组织的决赛。每个组别比赛的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

3.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局直学校要对宪法学习教育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要及时进行总结和报道,创新宣传形式,把握舆论导向,活动开展期间,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www.qspfw.cn将开通专门新闻报道,各地各校可自行上传新闻至衡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邮箱:909477428@qq.com,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邮箱:qspfw2013ac@163.com

4.今年12月,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局直学校要结合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通过营造仪式感,让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

三、注重实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局直学校要通过集中开展读宪法原文活动,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采取措施吸引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宪法学习,切实扩大活动参与面。各单位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严格按照《关于组织在全市中小学生参加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时间节点上报相关材料。联系人: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王晟,电话:8811329,邮箱:909477428@qq.com

 

衡阳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