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小学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珠教通〔2022〕1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小学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区直各公办中小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局机关相关股室:
根据《关于印发〈珠晖区中小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珠教字〔2021〕28号)和《珠晖区中小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等文件的部署安排,现就202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区直各公办中小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二、考核时段:2021年1月-12月
三、考核方式:台账考核。
四、考核要求:
1.各校须认真梳理全年各项工作荣誉,根据《细则》(附件1)和《珠晖区中小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项目加分注意事项》(附件4)要求进行整理获奖证书,并按照统一格式填写好《珠晖区中小学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获奖情况登记表》(附件2)报送至局督导股;获奖证书按国、省、市、区的顺序排列,并与登记表顺序一一对应;各校在年度工作中有创新、有特色、有突出成效的改革与实践,获得市级或以上表彰、代表学校经验交流的(个人经验除外)还须提供佐证材料,经教育局对应股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督导股。
2.负责年度常规工作考核的局机关各相关股室须依据台帐记录和《细则》(附件1)中的三级指标,对各校常规工作进行考核计分,并按照统一格式填写《珠晖区中小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常规工作计分表》(附件3);计分结果经分管局领导审定签字后报局督导股汇总。
五、报送时间:2022年1月12日前。
附件:
1.珠晖区中小学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2.珠晖区中小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获奖情况登记表
3.珠晖区中小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常规工作计分表
4.珠晖区中小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分项目注意事项
珠晖区教育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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