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扶贫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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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公布2019年度珠晖区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9年,我办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力度,增加扶贫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扶贫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信息公开机构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办主任李满凤任组长,分管副主任钟真会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珠晖区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具体承办,办公室统筹发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及措施

一是网上公开。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珠晖区党政门户网站作为珠晖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我办及时将扶贫政策、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等内容在门户网上向社会公开。珠晖区适时召开全区电子政务、政务服务等业务培训会,通过每年多次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我办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是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方式公开。在继续利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站进行信息报道及信息公开以外,不断加大网站与新媒体信息同步、协作发布的力度,同时开辟了一批宣传渠道,利用中央、省、市等媒体力量,大力宣传珠晖区脱贫攻坚工作;多渠道上稿,在各级媒体刊发与扶贫工作相关的文稿59篇,对先进典型和扶贫政策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激发内生动力,提升贫困户脱贫致富信心和决心,切实提升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三是解决一批隐患问题。落实信访制度,开通了扶贫领域热线电话,成立了专门的信访接待办公室。建立了涉贫领域信访贫困户制度,从源头上避免新的信访问题和矛盾产生,2019年区级以上信访舆情件数量未零。开展"边缘户"救助行动,逐户上门摸排登记家庭突发大病、大灾支出较大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边缘户,明确监测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分类采取了救助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机构概况方面,公开了办主要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和股室职能、职责权限等。

2.政策法规方面,我办2019年未发布规范性文件。

3.规划计划方面,主动公开了《珠晖区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4.人事信息方面,主动公开了2019年新调整办内股室人员职责信息。

5.财政资金方面,主动公开了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和部门预决算公开表。

6.扶贫专题方面,主动公开了扶贫实时动态信息,各类扶贫政策汇总,2019年所有珠晖区扶贫项目等。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主要通过珠晖区党政门户网站(www.hyzhq.gov.cn)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

2、政府公报:每年发布当年度扶贫办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3、其它渠道(含中央、省、市等各级媒体报道,微信、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宣传栏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办未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一起因信息未公开或未及时公开而造成的问题和投诉。

四、咨询处理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成立了由办主任李满凤任组长,分管副主任钟真会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珠晖区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九、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频率和时间还需进一步规范。在以后工作中,我办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学习,统一认识,加强信息解读,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十、附表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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