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志军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
经珠晖区委研究同意:
刘志军同志任珠晖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珠晖区纪委监委驻珠晖区财政局纪检组组长、珠晖区财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谢军芳同志任珠晖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珠晖区纪委监委驻珠晖区委政法委纪检组组长职务;
阳佳玉同志任珠晖区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免去江忠华同志珠晖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曹兴辉同志任珠晖区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免去其珠晖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王华同志任珠晖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免去其珠晖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
唐伟同志任珠晖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
刘新宇同志任珠晖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珠晖区乡村振兴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文芳同志任珠晖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刘信麟同志任珠晖区数据局党组书记、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珠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蒋艳同志任珠晖区数据局党组成员;
刘志明同志任珠晖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会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珠晖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邓丹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珠晖区委员会会长,免去其茶山坳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彭江锋同志任珠晖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珠晖区水利局党组书记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崇祥同志任粤汉街道一级主任科员;
刘意波同志任苗圃街道一级主任科员;
肖炯同志任苗圃街道三级主任科员;
胡红亮同志任冶金街道一级主任科员;
雷华同志任酃湖乡三级主任科员;
王雅萍同志任酃湖乡三级主任科员;
谭超鹏同志任珠晖区委政法委一级主任科员;
唐春发同志任珠晖区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
李袭同志任珠晖区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梁艳同志任珠晖区审计局二级主任科员;
孙国顺同志任珠晖区自然资源局一级主任科员;
殷弟泽同志任珠晖区自然资源局二级主任科员;
戴艳红同志任珠晖区自然资源局二级主任科员;
唐丽荣同志任珠晖区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邓玉珊同志任珠晖区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
陈玲同志任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级主任科员;
滕云同志任珠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彭建峰同志任珠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张宏伟同志任珠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葛志军同志任珠晖区残疾人联合会三级主任科员。
根据《珠晖区机构改革方案》,唐伟同志的珠晖区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职务、刘新宇同志的珠晖区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职务、文芳同志的珠晖区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职务、刘信麟同志的珠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职务、蒋艳同志的珠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职务自行终止。
中共珠晖区委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