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关于不再发布造价咨询服务中介机构备案公告的通知
珠晖区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关于不再发布造价咨询服务中介机构备案公告的通知
根据《珠晖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珠晖区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珠晖区财评中心)每半年应发布一次补充造价咨询服务中介机构的备案公告。现珠晖区财评中心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的要求,决定不再发布补充备案公告,符合备案条件的造价咨询服务中介机构在国家工作日内均可持相关资料到珠晖区财评中心进行备案。备案注意事项如下:
一、备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可申请备案:
(一)依法成立的造价咨询单位,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或电子卖场注册账户具有采购权限。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严格的控制制度,在衡阳市城区范围内具有办公地点。
(三)能为珠晖区财评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承诺接受财评中心关于服务质量、管理监督、考核评价等要求,并严格遵守珠晖区财政投资评审相关制度和文件规定。
(四)近三年来没有被暂停业务,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五)近三年来,咨询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良记录。
(六)具有3名以上(含)在衡阳造价咨询机构工作的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应有一名以上(含)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师,担任委托评审项目组长,并提供公司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
(七)符合条件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均可到珠晖区财评中心备案登记。
二、备案资料及要求
(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在衡阳设有分公司也要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有从事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的营业范围)。
(二)提供公司在珠晖区的业务负责人、具体联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三)机构或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壹份)、专业软件、设备配备情况。
(四)提供公司参与珠晖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3名以上(含)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评审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壹份)。
(五)公司简介、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业务情况的综述(主要包括公司主要业绩、主要营业情况、所获主要荣誉及奖励、近三年来从事的主要项目、重点是接受衡阳市城区及各县市区政府委托项目情况)。
(六)提供备案登记申请表、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表、参与珠晖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团队人员表(详见附件)。
(七)提供备案公告附件《珠晖区投资评审服务中心关于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备案相关表格 》资料。
注:上述纸质资料均需加盖中介机构公章合并胶装,并报送合并的PDF版本。
三、资料提交地址及联系人:
(一)提交地址:珠晖区财政局办公楼四楼财评中心406室(珠晖区粤汉街道唐家巷178号)。
(二)联系人:梁灵芝,联系方式:18397788883
四、备案管理
(一)抽样检查:珠晖区财评中心对已备案登记的咨询机构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查,检查不合格或者检查情况与申报资料不一致的咨询机构,予以撤销备案登记,且两年内不得在珠晖区再进行备案登记。
(二)考核管理:珠晖区财评中心负责对备案中介机构的日常联络及管理,并负责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备案中介机构的评审服务进行考核管理。
珠晖区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