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预算单位公办食堂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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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预算单位公办食堂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19]273号文要求,各预算单位公办食堂应按年采购总额预留20%的份额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湖南省财政厅2020年8月14日通报了全省各市(州)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进度情况,衡阳市9月10日也召开了消费扶贫推进会,珠晖区政府采购扶贫工作严重滞后,现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目标任务:各预算单位应在"扶贫832平台"激活本单位注册账号,按照公办食堂年采购总额预留20%的份额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二、落实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主体责任:各预算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组织食堂进行采购,按时完成预留采购份额任务。
三、建立督导约谈机制:9月22日开始,要对各采购单位进行督导,对9月28日前年初申报预留采购份额进度未过半的,将对其进行约谈,年底未完成任务的区财政局要进行通报,并报送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珠晖区财政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