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财政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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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及人员

区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与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办法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区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区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组织制订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

()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区本级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

()负责制定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未纳入区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区政府债务,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政府融资;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会计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财政局设有12个股室。现有在职工作人员33人,离退休人员4人。

2015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总表
单位名称:珠晖区财政局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485.4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51.51
  其中:政府性基金      财政事务 451.51
二、上级补助收入        行政运行 231.01
三、事业收入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5.00
四、经营收入       机关服务 34.5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信息化建设 50.00
六、其他收入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111.00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4.27
       医疗保障 14.27
         行政单位医疗 14.27
    三、住房保障支出 19.68
       住房改革支出 19.68
         住房公积金 19.68
       
       
    项目(按经济类分类)  
    一、工资福利支出 182.94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40.5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2.02
    四、基本建设支出  
    五、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债务利息支出  
    八、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485.46 本年支出合计 485.4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上年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485.46 合计 48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