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 《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   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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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城发[2020]4号


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印发《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园林所、环卫所、城管执法大队、局属各股室:

《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月8日


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9]23号),《衡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衡政发[2019]14号),《珠晖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珠政办发[2019]3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布署,结合我局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全面推行行执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顶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局为贯彻"三项制度"改革,立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坚持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改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时,执行"三顶制度",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律审核全履盖,着力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执法工作人员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国"方略,优化市容市貌,加快城市管理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

1.统一建章立制。依据《衡阳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載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强化事前公开。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全省行政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和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照片、执法证编号、职责、权限、随机抽査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救济渠道、监督方式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结合我局城市管理权责清单、处罚清单等,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我局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并汇编成册报区司法局备案。

(3)编制《珠晖区城管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在单位公示栏中全面准确主动公开本机关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照片、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规范事中公示

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公示以下信息:

(1)选用执法文书统一样本,具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职能的股室、中队在执法活动中要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执法过程中要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依法告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相关的执法事实、理由、依据、法定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并及时记录。

(2)全面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巡查、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的《湖南省行政执法证》,按要求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标识。并依法及时准确进行文字记录。

(3)行政办事大厅、各般室等固定办事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姓名、职务、服务事项等信息。

加强事后公开

通过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在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执法机关要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其他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日内公开相关信息。

(2)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5.创新公开方式。

(1)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充分发挥微博、徽信、APP等载体作用,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责任。制定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通过文字、音像、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手机,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做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2.修订完善制度。依据《衡阳市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査等执法类别,修订完善我局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3.完善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在制定的执法决定文书格式文本上充分体现执法决定说明理由的要求,指引执法人员加强执法决定说理,说明应当对证据采信理由,依据选择理由和决定、裁量理由三个方面进行充分说明。

4.规范音像记录

(1)合理配备音像记录设备。按照执法实际需要配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设备和相关音像资料采集存储设备。原则上,每个执法单位必须配备一带有视频监控录音录像功能的听证询问室,并保证每五个执法人员至少配备一合执法记录仪。

(2)明确音像记录范围。制定音像记录实施细则,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査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必须进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3)加强音像记录管理。要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则、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研究制定执法行为用语指引,指导执法人员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

5.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

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记录信息借调阅监督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明确案卷、音像保管员,安排专人负责,全面系统对案卷和音像资料归档保存,设立案卷档案室或档案柜对案卷、音像资料统一登记收集保存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健全审核制度。依据《衡阳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修订完善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在新制度出台前,各股室、各中队严格执行《衡阳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审核制度和程序。

2.落实审核主体

(1)根据省、市法制办出台的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具体办法,按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建立专业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法制审核工作统筹调用机制,充分发挥律师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法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

(1)确定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要编制《重大执法決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事项的标准。対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积极探索,逐步创造条件纳入法制审核范围。

(2)建立股室初审制度。法规监察室指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初审员,负责对相关执法决定事项进行法制初审,经本股室主管领导审签后提交局办公室。

4.明确审核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事实与证据、法律适用与裁量权基准运用以及法律文书规定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

5.明确审核程序。根据工作实际,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分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6.明确审核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法、合理性负责。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因法制审核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导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错误的、要依经济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我局要加快建成以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信息、职权清单信息、办案信息、监督信息和统计分析信息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确保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全部在平台上运行,实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网全覆盖。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1.成立领导协调小组。

我局成立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

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局具体工作方案,于2020年1月底前。

3.动员部署。参照上级部门有关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部署落实。

4.参加培训。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有关执法业务骨干培训,提高三项制度组织推动和法制审核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5.配合摸底调查。对执法行为类别、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音像记录设备、执法公示平台、执法信息系统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学习,为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打好基础

(二)制定建设阶段(2020年2月1日-2月28日)

1.先行先试。根据市、区实施方案要求,对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文件结合我局实际,进行具体制定或修订。

2.接受指导。进一步完善各项执法制度、规范执法流程,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将有关制度编辑形成执法工作手册。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3月1日)

1.规范实施。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规范重点执法行为,强化薄弱执法环节,及时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2.接受监督。接受市政府、区政府组织的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市政府在制度建设、信息报送、实施过程等方面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并举一反三,不断完善提高。

3.总结提升。及时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注重总结实施三项制度的成果并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四)总结阶段

1.总结报告。对我局及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组织自查,及时报送试点工作总结。

2.接受检査考核。上级部门对试点推进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将督査情况纳入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我局各分管领导及责任股室、中队要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及各阶段时限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接受其检査考核。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各中队要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改革任务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强转树"改革

优化市容环境、建设法治管理的重要作用,切实强化"四个意识"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我局成立由张伟同志任组长,唐利民同志为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各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股室、中队要及时增强法制人员配备,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二)搞好统筹衔接。要将开展试点工作与全局作风整顿

推进"强转树"改革、优化城市秩序环境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等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在原有推行三项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完善,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切实做到率先推行、以上带下,在完成好自身任务前提下,充分发挥带动引领作用,积极推动执法办案、信息公示等平台与市政府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互联互通。

(三)营造浓厚氖围。积极联系相关新闻媒体,对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报道,将三项制度工作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人民群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积极参与推进过程。既要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也要对不严格规范执法、影响我区城市秩序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

(四)加强工作调度。具有行政处罚、行政检査等职能的中队是执行三项制度改革的主体,要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抓好各项制度贳彻落实,确保监管监察活动依法实施。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指挥协调

(五)严格考核问责。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要求,切实建立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合账,强化督导检査和问责力度。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査,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效果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

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2020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