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数字城管应用工作方案
衡阳市数字城管应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发挥数字城管的作用,要求城市管理应做到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和常态化,以保证城市在运行中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最终形成城市管理工作反应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城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数字城管平台利用网络与各单位对接,各单位应安排专用场地、人员和设备在本单位登录数字城管平台处理本单位相关案件,实现城市管理范围全包容、空间全覆盖、时间全天候、监控实时化、处置及时化、管理精细化、考核标准化的运行目标,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二、运行模式
实行“一级监督,两级指挥,三级处置,四级联动”管理模式。“一级监督,两级指挥”,是指信息首先上报“数字城管”平台,由数字城管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收集、立案、派遣、核查、结案、评价,凡属各单位管辖的问题,由各单位督促指挥本单位人员及时进行案件处置和信息上报;“三级考评”是指市城管执法局对各单位、各单位对本单位下属机构和街道(乡镇)城管职能部门、街道(乡镇)对社区(村)进行考评;“四级联动”是指市城管执法局、局系统各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村)按各自职责分工落实问题处置工作。
三、工作流程
数字城管工作流程包括七个环节:即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信息反馈、核实结案和综合评价。具体程序是:当发现问题后立即用“城管通”软件发送语音或图文信息向市级平台报告情况(也可以通过市政府“12345”热线、市民投诉、微信公众号“衡阳城管”等途经收集信息),数字城管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信息核实后立案,然后根据问题归属立即派遣至各相关单位,各单位利用“城管通”移动办公专用软件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向数字城管平台上报处理结果,数字城管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平台上核查结果并进行案件办结,未办好的重新派遣继续办理,直至办结,处理结果系统自动生成综合评价。
四、信息采集
对应市区现有185个社区,设185个工作责任网格,信息采集由社区和各单位“城管通”持有人担任。“城管通”持有人每人每月采集有效信息应不少于22条,信息内容包涵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由数字城管办公室负责进行考评。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市城管执法支队,市公安局综合执法警察支队,市环卫处,市园林局,市路灯管理处,市沿江风光带管理处,西湖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城区(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城管执法局、环卫局、园林局,“两区一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木经济开发区、白沙洲工业园)城管大队(综合执法大队)。
(二)考核内容。各类案件的处置、执法人员的队容风纪、渣土监管、车辆及车载设备的管理、“城管通”的管理(含3G卡)、“城管通”信息采集有效数量。
(三)考核方式。利用数字城管平台实施全天候考核,
实时对案件办理情况考核、场外监控点专项考核、队容风纪考核、渣土专项考核、设备专项考核、信息采集有效数量考核的方式进行。
1.案件办理情况考核。一是对城区路段户外广告、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养护、沿江风光带管理等案件进行考核;二是对市12345政府热线交办、公众微信“衡阳城管”反馈、“城管通”信息采集上报、领导批示或市民电话投诉举报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考核。
2.场外监控点专项考核。对路面视频监控发现的路面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园林绿化、人行道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考核。
3.队容风纪考核。对各个执勤点利用路面视频监控实时进行城管执法人员、城管协管员及环卫监察人员的日常着装、仪容风纪、行为举止、到岗到位及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
4.渣土专项考核。对渣土管理系统按设置的内容对已安装GPS设备渣土运输车辆的时速、路线、倾倒地点、路面撒漏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考核;
5.设备专项考核。一是对“数字城管”设备运维情况或上线情况进行考核;二是指挥中心呼叫已安装车载设备的车辆对路段管理或作业效果进行考核;三是对设备作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考核。
6.信息采集有效数量考核。一是对各考核对象按信息采集有效数量、单位信息采集有效数量的总数进行考核;二是对社区网格员(“城管通”持有人)按信息采集的有效数量进行考核。
(四)计分办法。数字城管考核分值全年占局直属二级机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成绩10分,占各区城市管理工作月度考核20分。
目标管理考核。月度成绩=(100分+加分事项-案件办理情况考核累计扣分-场外监控点专项考核累计扣分-队容风纪考核累计扣分-渣土专项考核累计扣分-设备专项考核累计扣分-信息采集有效数量考核)×10%。如某项考核方式未纳入当月考核,该项扣分记0分。每月100分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年度成绩=1至12月月度成绩累加÷12。
城市管理工作月度考核。月度成绩=(100分+加分事项-案件办理情况考核累计扣分-场外监控点专项考核累计扣分-队容风纪考核累计扣分-渣土专项考核累计扣分-设备专项考核累计扣分-信息采集有效数量考核累计扣分)×20%。如某项考核方式未纳入当月考核,该项扣分记0分。每月100分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年度成绩=1至12月月度成绩累加÷12。
加分项目。由数字城管办公室月初将上月的情况汇总后统一报送局领导审定同意后加分。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数字城管工作,要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联系人,安排相应的经费、场地、设备和人员进行保障,确保数字城管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