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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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衡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工程概况及项目投资原由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衡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

  建设单位: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厂区位于衡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内空地。

  项目运作方式:衡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采用BOT融资方式进行建设,即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的方式,(从事运行日开始计算)运行年限为30年。

  工程内容:衡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采用炉排炉焚烧技术,设计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为1500t/d。一期规模为1000t/d,年处理生活垃圾36.5万吨,建设两条2×5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线及余热锅炉+1×15MW凝汽式汽轮机组。机、炉的参数选定为中温、中压(锅炉4.0MPa,400℃;汽机3.83MPa,395℃)。

  服务范围:衡阳市城区,包括石鼓区、蒸湘区、雁峰区、珠晖区、高新区、松木经开区、白沙工业区。

  工作制度及运行时间:垃圾焚烧处理生产线每年运行333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设备每年有效工作8000小时。

  (2)项目投资原由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本项目的原由是:协助政府解决衡阳市的垃圾出路问题;其二,通过对垃圾焚烧的余热进行利用,推动循环经济的实施,获得较好投资收益;其三,永清环保拟通过进一步建设公用事业领域的垃圾处理项目,更好地为衡阳人民服务,拓展环保产业,提升企业形象。

  二、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概述

  工程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和项目建成后将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通过相应的施工期防护措施,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工程营运期,也将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

  废气:废气主要是垃圾焚烧时产生的烟气,烟气中主要包含以下几类污染物:①烟尘;②酸性气体,如NOx、SOx、HCl等;③重金属,主要是Hg、Pb、Cd及其化合物;④有机污染物,主要是二噁英、呋喃和恶臭。按处理垃圾的元素分析,锅炉出口产生总烟气量为187322Nm3/h,每台焚烧炉烟气排放量为93661Nm3/h。焚烧炉烟气:项目采用国内垃圾焚烧普遍采用的成熟烟气处理措施“SNCR脱硝+半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设计最低脱硝效率为40%;半干法脱硫采用石灰浆液在旋转喷雾塔中与烟气接触进行脱硫,其脱硫效率为85%以上;活性炭喷射主要是去除烟气中的金属及其化合物以及二噁英、金属及其化合物的去除率为95%以上;烟气处理系统的综合除尘效率在99.5%以上;焚烧烟气经脱硝、脱硫、吸附、除尘处理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相应要求后经过80m高烟囱排放,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相应要求,二噁英排放浓度控制在0.1ng-TEQ/Nm3以下,满足欧盟标准。

  废水:垃圾焚烧厂所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垃圾池渗沥液、冲洗污水(含车辆冲洗、车间冲洗等污水)、锅炉排污水及除盐水制备产生的酸碱污水等。垃圾渗滤液是一种高浓度的有机污水,氨氮含量也高,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Cr、NH3-N、SS及重金属等。污水处理采用升流式厌氧污泥反应床(UASB)+ 膜生化反应器(MBR)+ 纳滤(NF)工艺,处理后的水达到渗滤液外排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后,排入樟木寺河最后汇入湘江。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和纳滤浓缩液经浓缩和干化后,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

  固体废弃物:在产生的固废中,焚烧炉炉渣、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和办公垃圾均属于一般固废类别,炉渣外售资源化利用用于制免烧砖。而对于焚烧飞灰和废气处理使用的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类别,采用水泥固化,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应要求后入填埋场填埋处理。

  恶臭:焚烧厂的恶臭是在垃圾转运、堆放和焚烧过程中产生。恶臭物质多为有机硫化物或氮化物,工程拟通过厂区合理布局、采用全封闭、自动装卸结构车、密闭式垃圾坑、负压引至焚烧炉内燃烧、定期喷洒化学药剂、加强绿化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可使厂界恶臭浓度控制在要求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标准以下。

  噪声:本工程的噪声源主要来自设备,如汽轮发电机、锅炉排汽系统、风机、水泵等;另外,运输车辆也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工程拟通过防震、减震设备、隔声罩、车间墙体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实现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工程实施后,可很好地缓解衡阳市的垃圾处理问题,使垃圾达到无害化处理的要求,该工程的建设将提高衡阳市城区的垃圾收集处理率,减轻城市垃圾对土壤、大气和城市水体的污染,改善衡阳市城区的生态环境,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并增加当地就业机会。本工程的实施对创建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保障城市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对提高城市人民生活水平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尚国红

  联系电话:18627579736

  四、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与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董敏慧

  联系电话:0731-85622710                  电子邮箱:hb_hpzx@163.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井圭路10号            邮政编码:410004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

  ①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②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③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①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②预测项目在建设期和投入正常运行后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③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④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⑤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⑥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衡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及邻近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重点关心的该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等。。

  (2)公示方式

  本次公示采取在项目拟建地居民集中点及樟木乡政府公示栏进行公开张贴、衡阳市政务信息网网上公示的方式。

  (3)要求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20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