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季节性瓜果临时疏导点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季节性瓜果临时疏导点管理的
通 知
局属各单位,各城区城管执法局、环卫局、园林局,“两区一园”城管大队(综合执法大队):
为方便本地季节性瓜果进城销售,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道路畅通有序,满足市民生活需要,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就规范季节性瓜果临时疏导点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原则
坚持“堵疏结合、便民利民、合理布局、属地管理”工作原则,按照“一级路段严禁、二级路段严控、三、四级路段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不影响交通秩序和消防安全、不扰民的情况下,科学合理设置临时疏导点,方便本地瓜农销售自产瓜果。同时,积极引导瓜农进市场进室内经营。
二、经营要求
(一)严格规范摊点摆放。临时疏导点必须按指定地点划线摆放,不得擅自变更。摊点摆放整齐,帐棚统一,垫层统一,不得用稻草等简易、松散的物品作垫层,瓜果、运输车辆也要摆放整齐不得影响交通和行人通行。规范的疏导点可设置“××区季节性瓜果临时疏导点”标志。
(二)严格经营时间和范围。季节性瓜果临时疏导点经营时间为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逾期一律撤销。经营范围仅限于本地农民自产自销的季节性瓜果,专门经销瓜果、蔬菜的商贩不纳入疏导点规范经营。
(三)维护城市管理规定和要求。瓜农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保持疏导点卫生干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杂物和乱倒污水,不得乱吊乱挂乱搭设帐棚等,不得使用喇叭或音响招揽顾客,不得损坏周边公共设施和绿化花草树木,不得堵塞交通和影响消防安全。严禁随意占用人行道堆放货物及生活用具,严禁擅自移位摆放,严禁车辆压占人行道板经营。
三、管理措施
(一)控制总量,合理布点。各区城管部门要积极协调
街道乡镇,统一规划、科学安排临时疏导点的位置,严格控制疏导点的数量,严格做到“控量、便民、规范、有序”。规范的临时疏导点如在实际管理中对市容环境卫生影响较大或市民反映强烈,一律取缔。
(二)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经规划设置的临时疏导摊点,由各区城管、环卫部门共同加强监管。城管部门每天要安排专人监督,现场执勤,轮班巡查,发现违反城市管理规定要加强教育劝导,督促整改。环卫部门安排专人清扫,配置统一垃圾桶,督促瓜农自觉保持疏导点周边卫生,严禁乱扔垃圾杂物,经营活动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三)严格执法,加强考核。规范疏导摊点不是简单统一地点销售,而是更加注重规范管理,以减少对市容环境卫生的影响。各区城管部门要坚决取缔擅自摆放的瓜果摊点。规范疏导点管理要严格做到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并举,对其中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的摊点要坚决取缔。市局将对季节性瓜果疏导点设置及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专项考核,对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严格按照督查考核方案扣分。
附件:
各区季节性瓜果临时疏导点分布表.doc
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