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城管执法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4月25日起对区城管执法局党组开展巡察工作,并于6月8日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11月1日开展回头看再次进行问题交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负责人王钧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主任、各中队队长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即行即改,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整改内容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强化责任。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方案、措施和要求,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确保应改尽改、改出实效。明确局党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为具体责任人,强化“一岗双责”,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定期向巡察组汇报整改情况。各股室、各中队要明确职责、任务、时限和要求,认真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具体落实。
(三)健全制度。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全程跟踪检查,在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整改情况,吸收干部群众的合理意见,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针对原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修改和废止了一部分,同时新增了一部分,共集中整理出28项规章制度交区委第二巡察组。其中新增的有《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等,修改的有《扣押罚没财物处理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协管员聘用和管理规定》等。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并严格落实执行。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等,局班子共召开会议28次,讨论决定了中央环保督察重点工作、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非机动车禁停牌的制作及经费使用、安全生产、党支部“五化”建设、脱贫攻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等重大事项85项,确保关系全局的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党的建设等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强化了核心职能,规范了工作机制。
2、局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因局党组目前只有2人,已向区委提出增加局党组成员职数的请求,便于更加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局里重大决策部署由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除局党组成员2人外,领导班子还包括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确保各项重大决策能够有效开展讨论研究,落实民主集中制。
3、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2017年起,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城管执法局安排部署,着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突出城市管理精细化要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我局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单位,专门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2017年下半年,在原有28台执法记录仪的基础上又添置了30台4G高清执法记录仪,直接与数控中心联网,实时将现场执法视频画面反馈到监控大屏幕,便于数控中心进行综合数据分析并现场调度,提高了办案效率。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方面,聘请法律顾问给全体执法队员和协管员进行法制培训,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增强法治意识,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2018年,我局冶金中队执法人员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期间,在执法纠章过程中发生了矛盾纠纷,当事者家属到局里讨要说法,后经调查了解,执法人员很好地克制了自身情绪,在文明劝导过程中并无不当行为,事件最终定性我局不存在过错。这次事件充分说明我局在队伍建设上已初见成效。突出城市管理精细化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应像绣花一样精细”的精神为指导,按照上级部署牵头组织“步行查”工作,共找出城市管理领域存在的细小问题1029个,其中我局存在的27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主动、不透彻问题的整改情况。自2017年10月29日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局党组按上级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组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亲自讲党课,全体党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及时上交备查。今年2月28日,局党组专门邀请区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成员、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罗广慧同志来我局讲解党的十九大精神,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取得了很好的学习效果。个别同志未能按规定参加党组织生活、未完成党的十九大学习笔记的问题,局党组安排分管领导专门进行谈话,从思想认识深处开展批评教育,力图帮助和挽救同志。经过耐心细致的帮扶教育后,该同志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目前已能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并补齐党的十九大学习笔记。
2、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所辖领域意识形态的宣传,不仅体现在会议和文件上,而且利用户外广告、LED显示屏等载体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制作公益宣传广告45块,面积1480平方米,利用临街门店LED显示屏进行相关宣传264起。二是把党代表到茶山坳镇堰头村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及脱贫攻坚知识宣讲的相关活动资料补充完善,把党的扶贫政策及时带给农村贫困户。三是在意识形态领域依据职能职责加大对法轮功、传销等非法组织的打击力度,前后三次组织清理各类非法宣传物,其中清理条幅26条,收缴宣传册和传单420余份,及时消除这些思想流毒对社会造成的公共危害。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因工作需要,我局有九名在编人员借调到其他单位,局人事部门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借调人员的管理规定执行,对借调人员进行逐一清理,借调手续不全的要求重新办理手续。由于工作性质和待遇问题,协管员的流动性较大,需要经常性补充人员,我局在协管员的选用上从严把关,明确要求政治合格、体质合格、作风合格,并委托人力资源公司常年发布招聘信息。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新聘用协管员8名,都经过严格审核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我局2018年先后三次组织协管员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和岗位培训,从制度上严格协管员管理,提高素质,确保选到位、训到位、管到位。
2、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按照巡察组要求及时补充完善2016年度和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会议记录、整改方案、会后情况通报等,抓好“三会一课”等各项党建工作制度的落实,不断强化党的组织建设。个别党员未按要求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支部纪检委员专门进行了谈话,同时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相关处理意见。二是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有序开展基础性党建工作,在每个党小组设置一名纪检员,加强执法执纪监督力度,大力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落实“五个日子”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党建扶贫等。严格预备党员的考察管理,补充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各项培养考察材料,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到程序合规、材料完备,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优越性、服务性和战斗力。三是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2016年区政府统一安排23名退伍士官到我局工作,当时大部分士官的党组织关系已转到我局,由于各方面原因,仍有5名士官党组织关系未及时转入。按照巡察组工作要求,局党支部积极主动与这5名士官所在的党支部衔接,以支部名义去函联系组织关系转接问题,其中4人已完成转接,1人转接手续正在办理中,预计2019年年初可以办完。我局借调到其他单位人员,除借调到区房征中心的2人仍留在我局支部外(区房征中心没有成立党支部),其他人都已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整改情况。区委第二巡察组在我局巡察期间,指出在加班费和津补贴的发放中存在违规的情况,局党组对此问题高度重视,专门召开班子会研究问题整改措施,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按规定及时清退并存放到巡察组指定账户,将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局班子会研究决定从2019年起正式干部职工一律取消加班费,所有加班安排补休。协管员薪酬按照劳务派遣制度执行,加班后无法通过补休进行消化的,在工资绩效部分中计发加班费,局考核组将严格规范协管员的考勤考核,据实核发相应薪酬。
2、执法为民意识、队伍自律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每月开展一次政策法规学习,强化队员执法执纪意识,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人民满意的执法队伍。专门邀请纪检组组长杜金权同志讲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形势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纪律建设抓得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局机关专门成立考核组,每周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中队执法人员出勤情况、着装、言谈举止、执法工作开展等进行督查考核,利用微信群实行拍照点名。充分运用考核考勤结果开展绩效评定,并直接与工资收入挂钩,确保纪律建设常抓常严。对2名由群众举报存在违纪行为的协管员进行了调查处理,按规定对当事协管员予以辞退,由相关领导对2名责任人进行约谈。
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财务手续不齐全的问题,对所有财务凭证不管是现金报账还是通过银行转账,一律要求认真填写报销人,其中通过银行转账的严格要求由经办人填写报销人。二是部分协管员薪酬设置不合理的问题,调整三车队协管员原有的工资构成方式,把他们的基础工资提高到与其他中队协管员一致,同时设置绩效工资,工作表现的优劣在绩效工资中体现。取消个别协管员两个基本工资的计酬方式,按照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核定,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标准,体现特殊岗位和不同技能人才的薪酬待遇差别。三是下拨经费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此问题涉及到2013年区城管体制改革的具体情况,当时为便于管理,经费直接核发至各乡镇街道,各城管中队使用经费需到各乡街财务部门报账,由于当时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中队负责人缺乏财经纪律意识,存在打领条支取工作经费的现象。2016年局领导班子调整后,发现此问题立即自行整改,严肃财经纪律,规定所有中队必须凭正规发票,据实到所在乡街报账和领取工作经费。巡察工作开展后,局财务室按巡察组要求对原有财务制度进行了新的调整和完善。四是工会没有设立独立银行账户的问题,因我局没有专门设立工会组织及相关领导职务,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由区总工会统一管理,故没有专门设立独立的银行账户。
三、下一步打算
1、继续抓好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松。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注重治本和制度建设,不断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3、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实现珠晖区城管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电话:0734-3331512;邮政编码:421001;地址:衡阳市珠晖区东风里62号;电子邮箱:1520857775@qq.com。
珠晖区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