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王水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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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城发〔2023〕5号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经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王水生同志任区园林绿化所班子成员,免去其局考核督查室主任职务;
刘朝阳同志任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十中队(冶金队)队长职务;
邓先武同志任局考核督查室主任;
毛鹏辉同志任局市政和燃气管理办主任;
李斌同志任十中队(冶金队)队长,免去其七中队(夜市队)代理队长职务;
龙昱光同志任七中队(夜市队)队长;
王斐同志任六中队(机动队)副队长;
李华同志任十中队(冶金队)指导员,免去其四中队(苗圃队)指导员职务;
何笃荣同志任四中队(苗圃队)副队长,免去其十中队(冶金队)副队长职务。
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