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方案
衡阳市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方案
为创新城市管理理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城市管理责任,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网格化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运用网格化管理手段,借助数字信息技术,整合城市管理资源,落实城市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机制,实现城市管理“网格化、信息化、精细化、常态化”目标,全面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网格划分
以社区(或村组)为基本网格单位,一个社区(或村组)即为一个网格,全市共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具体网格数量、视频点分布、网格责任人及责任领导等详细情况另行下发。按照网格所处位置及管理要求的不同分为A(中心城区网格)、B(边缘乡镇网格)两类网格。网格划分要求全覆盖,不留空档死角,不交叉重叠,包含区域内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居民小区。
三、管理内容
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照明亮化、渣土管理及车辆停放等七个方面内容纳入网格化管理,借助数字信息技术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四、人员配置
实行“八进网格”,即负责社区工作、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照明亮化、渣土管理、车辆停放等八个方面工作人员一同进驻社区网格,组建网格员队伍,在网格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每类网格员数量按网格大小、人口数量及任务轻重等相关条件进行确定。
五、工作标准
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进行管理。具体标准如下:
(一)A类网格标准
1.市容市貌管理标准:临街两侧无门店外摆、占道经营作业堆物、占道马路市场、无照经营行为及流动摊点;无乱吊乱挂、乱搭乱建、乱涂乱写乱张贴;无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焚烧纸钱等行为;及时查处占压、损坏市政公用设施和擅自开挖市政道路的行为;及时查处商店高音喇叭、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查处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及在人口集中区域焚烧垃圾产生毒害烟尘或气体的行为。
2.环境卫生管理标准:道路清扫保洁、清洗、垃圾收集运输等按标准作业;路面及绿化带内干净清爽,无果皮纸屑杂物等废弃物超标现象,无卫生死角、垃圾堆及大件垃圾;垃圾清运及时,不撒漏;无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建筑渣土等问题;公厕、垃圾收集站管护到位;其他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3.园林绿化管理标准:行道树上无乱拉、乱挂、乱晾晒;及时纠正和查处占压、占用、损坏绿化带、公用绿地和树木的行为;其他违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
4.户外广告管理标准:店招标牌设置规范,无破损陈旧广告,及时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行为。
5.照明亮化管理标准:无照明亮化设施损坏、无乱拉条幅、牌匾;施工作业安全有序,亮灯率达98%以上。
6.渣土管理标准:工地出入口硬化,清洗设施配备齐全并正常运转,无渣土撒漏现象;及时查处无牌无证渣土车及违法运输、偷倒渣土行为。
7.车辆停放管理标准:非机动车按线摆放整齐有序;机动车实行划线规范管理,及时查处乱停乱放行为。
(二)B类网格标准
进城主干道两侧按A类标准执行;其他路段两侧堆放物品或摊点紧贴墙壁摆放整齐有序;无马路市场堵塞交通行为;无乱吊乱挂、乱牵乱拉,乱涂乱写乱张贴;无乱搭乱建,及时查处违法违章建设;道路清扫及时,路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随意倾倒垃圾等问题;无肆意损毁绿化树、绿篱带、花卉及草坪等行为;无破损及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行为;无损毁照明设施行为;无渣土撒漏和违法运输、偷倒渣土行为;无车辆乱停堵塞交通行为。
六、工作流程
(一)信息收集。由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通过数字城管、“衡阳城管”公众微信等平台,收集市民投诉举报、媒体曝光、领导交办、“12345”热线交办、城管通上报等相关问题,按业务性质进行分类汇总。
(二)案件交办。由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通过数字城管、“衡阳城管”公众微信等平台,将分类汇总后的案件发给市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区级数字城管中心平台、区级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或相应网格员的城管通上,对案件进行交办。
(三)处置上报。相关单位或个人在收到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交办的案件后,要迅速组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处置,并及时将处置结果上报给数字城管中心进行结案。持有城管通的社区工作人员要对案件办理结果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上报市级或区级数字城管中心平台。
(四)考核评价。通过数字城管平台自动生成的结案率,对相关城市管理部门案件处置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同时,定期可通过视频监控,对相关工作进行跟踪考评。
七、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2月31日以前)。划分管理网格,开展数据调查,建立网格档案,将网格管理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分类,建档立库,组织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 试点运行阶段(2015年3月1日- 5月31)。启动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试点,积累运行经验,发现不足,逐步完善。
第三阶段: 正式运行阶段(2015 年6月1日开始)。在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八、工作措施
(一)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每月通过数字城管平台定期查看各单位案件结案率,原则要求结案率100%,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考核扣分纳入各单位每月考核成绩,一并实施奖惩。同时对网格员工作也进行考核奖惩,年终综合排名前10名的网格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年终综合排名后3名的网格,进行通报批评,相应网格员待岗培训。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网格管理人员,每年年终评选出10名优秀网格员,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二)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在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凡出现不愿配合、敷衍推诿、不认真履职的,或对交办案件不按时办结、答复、反馈的,将严格责任追究,其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其单位年度不得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牵头,会同市容科、考核科、园林科、市环卫处、市园林局、各区城管执法局、环卫局及园林局等部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案件办理情况,研讨解决相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管理流程,增强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