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外摆专项整治方案
关于印发《农贸市场外摆专项整治方案》的
通 知
市环卫处,各城区城管执法局、环卫局,高新开发区城管大队:
现将《农贸市场外摆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10月22日
农贸市场外摆专项整治方案
为解决农贸市场周边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工作要求,在城区和高新开发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贸市场外摆专项整治,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各司其责,全面达标”原则,以“改善市场环境、方便群众消费”为宗旨,促进农贸市场文明经营、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全面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农贸市场周边无商贩违章占道、外摆经营、乱堆乱放、乱吊乱挂、乱搭乱占、乱涂乱写乱张贴等行为,“三车”(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停放有序,消防通道畅通无阻,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市场管理有序。
三、整治任务
全面整治农贸市场周边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具体任务表附后。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0月25日以前)。各责任单位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外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周密部署整治工作,分解具体整治责任。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为农贸市场外摆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26日至11月25日)。各责任单位根据整治方案,深入推进农贸市场疏导与整治措施,积极加强与市场外经营户的互动沟通,引导经营户入市经营,做好教育劝离工作,并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6日至11月31日)。11月份城市管理工作以农贸市场外摆专项整治为重点,当月考核奖惩以农贸市场验收结果为依据,奖惩经费和措施按照市政府2015年城市管理督查考核方案的规定执行。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责成抓好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五、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农贸市场外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其关系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能否取得更好的效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履责,确保农贸市场外摆整治目标到位、措施到位、取得效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将任务层层分解,做到目标、任务、人员、时限一一落实。要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负总责。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认真抓好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及时跟踪报道整治成果,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