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街道】 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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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晖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2019〕15号)和中共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指导口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共珠晖区冶金街道工作委员会领导本地区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珠晖区冶金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政府直接领导,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党的建设。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加强党的自身建设,领导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一)统筹区域发展。领导街道的经济、城市管理、服务等工作,对有关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管理权限,决定干部的任务和奖惩;支持办事处依法行政独立开展工作;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二)实施公共管理。督促、检查和协调辖区内各单位承担的计划生育服务、社会治安、城管卫生等有关地区性社会性工作。

(三)维护公共安全。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城市管理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戒毒等工作,依法对辖区内其他各项工作实施行政管理,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四)组织公共服务。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街道经济;依法开展民政、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等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五)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根据主要职责,设下列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日常事务,负责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基层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负责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负责社区宣传工作、统战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统计报表、督査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实施国土资源、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査处;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戒毒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等工作。

(五)财政所。负责财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纪检监察、人大、人民武装等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群众团体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区级职能部门设在街道的机构强化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纳入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依法赋予街道对区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听取街道党工委意见;赋予街道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赋予街道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

第五条根据工作职责,设下列1个执法大队和2个事业单位。

(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街道日常巡察、检查,发现并移送违法线索,配合区直各专业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工作。

(二)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军人服务站)。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卫生健康和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公交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三)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街道办事处和区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

第六条珠晖区冶金街道机关行政编制13名(含财政专项行政编制2名)。设党工委委员7名、其他副职2名。

珠晖区冶金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其中:珠晖区冶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3名;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4名;政务服务中心2名。

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珠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珠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