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汉街道】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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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党委办公室办文、办会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珠办通[2013]16号文件来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办文办会规程通知如下:

  一、办文

  (一)严格行文规定。机关各股室、各社区向上级报送的公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规定,报告一般只送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报送;请示应一文一事,明确主送。请求和报告的内容不能混淆,报告中不得夹带请求事项。

  (二)严格公文版式。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文件要求,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公文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三)严格公文审签。公文(含代拟文稿)必须经主办股室主要负责人认真审核把关,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呈请街道有关领导签发或审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公文,严格实行退文制度,因此造成的工作贻误,由主办股室负责。

  1、建立退文制度。经初审,发现有如下情况之一的,退回重新制作或补充完善。(1)示经街道领导委托或批准,擅自代街道或办事处拟稿的,包括不需行文,或应以室名义行文的;(2)文章结构混乱、层次不清、事项不明确、措施办法不具体,以及会议纪要无议定事项的;(3)无拟稿人姓名、联系方式及主办股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的;(4)内容涉及多个部门工作,示经协调会商,无相关股室负责人签意见的;(5)规范性文稿不是正式打印稿,或打印稿改动较多,字迹模糊不清而无法辨认的。

  2、实行办文失误通报制度。对在公文办理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予以通报。(1)来文或代拟文稿在内容和格式上不符合要求,被退文处理的;(2)积压来文,拖延办理时间,影响正常工作,造成失误的;(3)办文马虎,草率从事,质量低劣,被责成“返工”的;(4)文稿审核不严,需要从专业角度在法律、政策、语言文字、文体格式等方面把关,但由于把关不严出现严重错误的;(5)在涉密文件解密前泄露文件机密的。

  (四)严格公文运转。严格实行公文“一个口进出”管理制度,来文一律实行统一收文,统一办理,随时查收文件,及时打印分送领导签阅。对因查收传阅不及时造成的工作失误,责任经办人自负。

  二、办会

  (一)精简会议活动。对召开各类会议要从严掌握。街道已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召开会议,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主题相近、内容相关、出席对象相同或交叉的会议,能合并的尽可能合并召开。

  (二)规范会议审批

  (三)落实会务工作

  1、上级领导调研督查全街性活动的各项会务工作,由党政办负责;上级分管领导调研检查的各项会务工作,由相关股室负责。

  2、以街道名义召开的方面性工作会议或全街性工作会议,由党政办负责草拟会议通知、起草会议材料(包括领导讲话),并做好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资料印制、会议记录、会议组织等各项工作。

  3、各股室召开系统内部的各类会议,均由各股室通知,并做好各项会务工作。

  (四)严控会议成本。坚持厉行节约,会议现场布置简朴庄重,讲究实用。工作会议一率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能在街道内召开的会议,一律不在外召开。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就餐,不发放纪念品。会议材料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和份数印制,各类材料尽量简单装订,避免浪费。

  (五)严肃会议记录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参会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参会。原则上不得请假,因学习、参会、因病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并告知党政办备案;示经批准,不得缺席。

  2、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不迟到、早退。提倡无烟会议,文明参会。主动关闭手机或设置静音状态,不得在会场接听电话、交头接耳、打瞌睡或擅自离开会场,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会中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

 

 

  中共珠晖区粤汉街道纪委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