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汉街道】珠晖区粤汉街道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珠晖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珠晖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改革用车制度,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有效降低行政成本,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粤汉街道办事处为区政府派出机构,下设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股、综合治理办、卫生和计划生育办、社会事务股、城管卫生股共6个部门。街道现有干部、职工34人,参改25人,混编混岗3人(正科2人已调离街道,副科1人在职),无编人员8人。
(二)参改人员情况:参改25人,其中正科3人,副科5人,科员7人,科员以下10人。
(三)公务用车情况:编制数2台公务用车,实际在册2台,分别为:大众汽车牌轿车(湘DH9220)、东风雪铁龙牌轿车(湘D0JL33于2013年6月13日移交湘桂铁路改造指挥部),2台车都按要求移交封存在区政府。
(四)司勤人员情况:临聘司勤人员1名。
二、公务用车保留数量
根据《珠晖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珠晖区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个文件精神,街道没有保留车辆。
三、司勤人员安置
司勤人员安置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四、公务交通补贴说明
街道参加公务用车改革的25人,其中正科3人,月公务交通补助1950元;副科5人,月公务交通补助3000元;科员7人,月公务交通补助3850元;科员以下10人,月公务交通补助5000元;混编混岗3人未计算在内。街道月公务交通补助为13800元,年公务交通补助为165600元。
五、方案实施进度
街道公务用车改革方案于2016年11月4日公示,并按照要求于2016年10月31日将车辆移交区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封存,封存车辆的处置将按区相关规定执行。
珠晖区粤汉 街道办事处
2016年11月3日
珠晖区粤汉街道党政综合办 2016年11月3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