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汉街道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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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珠晖区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珠安办〔20197)要求,按照区安委办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决定从20196月至10月,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街道成立“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陈桂军任组长,各股室长、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设街道安环站,负责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三、工作范围及重点内容  

  分析全国近十年群死群伤火灾和我省近二十年来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发生场所和起火致灾原因,结合当前消防安全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确定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范围为:辖区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冷冻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和校外培训机构等13类场所。着重整治以下突出问题: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单位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涉及多产权、多经营主体的单位未建立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未书面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未明确统一管理;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位值班人员不在位,不清楚岗位火灾风险和处置流程;微型消防站人员不能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日常巡查检查不到位。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20196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61O目前)  

  1.广泛动员部署。各股室、社区、坐落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召开部署会议、专题会议、推进会议部署到位。  

  2.组织约谈培训。组织各建筑工地、高层物业小区、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负责人进行一次约谈、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  

  ()组织实施阶段(611日至101O)  

  1.单位自查自改。各股室、社区、坐落单位按照既定工作措施,督促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对照检查标准,落实行业系统条线排查,严格消防执法检查,着力整治各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2.行业集中排查。各股室、社区、坐落单位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和隐患清单,采取约谈、督办等形式,跟踪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隐患问题。  

  3.网格全面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多合一”场所、群租房、住宅小区进行排查,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安全疏散不畅、违规超员住宿等问题。  

  4.严肃对待抽查、检查。各社区根据辖区实际,将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冷冻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和校外培训机构等13类场所纳入抽查范围;结合本地实际和各类单位场所基数,在每月检查计划中开展重点抽查,抽查过程中,结合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单位,协助相关部门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对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进行认真调查,依法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  

  5.综合施策治理。协助相关部门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将其纳入行业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推动解决。  

  ()总结验收阶段(1O1日至1020)  

  各社区、坐落单位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压实各方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结合专项行动要求,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跟踪问效,狠抓落实。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及巡查检查内容。强化督导问责,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组织实施约谈,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