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汉街道】粤汉街道“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各股室、各社区,辖区各坐落单位:
为推进平安建设,进一步提升居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按照区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街道决定在全街范围内组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为确保工作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各坐落单位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的基础性、源头性作用,努力实现“人民满意、源头稳定、基础夯实、法治守护”的工作目标,形成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积小胜为大胜、积小安为大平安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领导
街道党委书记卿彰谦任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谢亚玲任常务副组长、街道纪委书记肖明珍、粤汉派出所所长王仕福任副组长,街道其他班子成员、各股室长、各社区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综治办,分管领导为街道纪委书记肖明珍,谭立红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平安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日常工作。
三、具体目标
(一)推进坐落单位平安创建,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要带头创建,国有、民营企业要自觉参与,建立和完善单位内保制度。
(二)落实技防措施。要结合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安装电子探头,实行全天候动态监控。因地制宜推广入户报警装置,提高居民安全感。
(三)要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协辅警作用,落实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管理。对重点人、重点户、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闲散青少年实行“一对一”落实帮扶或矫正措施。广泛开展禁止传销宣传教育活动,严防传销组织利用出租房屋聚集人员、组织传销。
(四)落实居民小区管理制度。对有物业的小区,要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及工作制度、安全保卫制度、治安巡逻制度、警民联防制度、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各社区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创建活动以街道总揽、综治办主导、社区为主体开展工作。
(二)落实工作部署。街道上下两级要层层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各社区要组织召开好坐落单位负责人、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和群众代表的动员会。要充分利用广播、横幅、标语、法制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居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创建过程中,各单位要按照“谁收益,谁出资”的原则,确保创建经费到位,措施落实。
(三)实行考核评比。“平安创建”活动是今年全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将出台具体考核评比办法并纳入年度综治工作考评。对创建效果好的、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街道给予表彰、奖励。对辖区内坐落单位、各居民小区及居民家庭通过考核评比,推荐一批“平安小区”、“平安单位” 、“平安家庭”参与区平安创建评选与表彰。
附:平安创建标准
中共珠晖区粤汉街道委员会
2017年9月29日
附:
平安社区创建标准
(一)组织机构。
(1)组建平安创建工作组织机构,职责任务明确,有专兼职人员。
(2)建立有治保、调解、帮教等村级综治组织,有固定办公场所。
(3)建立治安联防队伍,开展治安巡逻。
(二)工作制度完善。
(1)综治及平安创建制度健全,规范上墙;工作台账和记录详实全面。
(2)设立社区警务室和责任民警活动场所,悬挂明显标志和联系方式。
(3)建立治安状况公示制度,定期向群众公示警情。
(4)建立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摸排调处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未发生集体上访或越级进京、赴省、来市等非正常上访。
(5)有综治经费投入,治安中心户长、社区巡逻队员报酬落实到位。
(三)防范措施落实。
(1)治安巡逻制度健全,坚持开展季节和重大节日期间巡逻。
(2)治安中心户长配备齐全,工作认真负责,报酬落实方式多样、有效。
(3)技防投入逐年增加。
(4)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成员管稳措施落实,帮教转化工作到位,未发生村民参与邪教组织聚集、破坏或上访滋事事件。
(5)刑释解教人员底子清,帮教组织健全,措施落实,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5%,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3%。
(6)流动人口实行规范化管理,登记率达到98%以上,办证率达到95%以上。
(四)宣传教育到位。
(1)教育宣传落实。设有专门宣传橱窗、标语、宣传栏等,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和法制宣传。
(2)开展平安家庭创建评比活动,乡风文明,邻里团结和睦。
(3)群众对平安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95%以上。
(五)社会治安良好。
(1)年内无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造成恶劣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2)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达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纠纷不上交;无群体性上访和越级进京、赴省、来市非正常上访。
(3)聘任政法干警担任法制教育辅导员,定期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4)社区居民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在90%以上。
平安小区创建标准
(一)组织领导有力。
1、建立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工作人员。
2、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必要设施,职责、任务明确,制度规范。
3、创建活动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活动开展比较经常。
(二)防范队伍健全。
1、小区设立了警务室,悬挂明显标志和警民联系方式;责任民警在警务室周工作时间达20小时以上,群众对责任民警工作的满意率在80%以上。
2、小区配备专职保安队伍,“一长三员”人员配齐到位。
(三)防范设施完备。
1、小区设有治安室,安装报警电话,配有小区平面图。
2、“三防”设备设施配备齐全到位,管理规范,运行良好,效果良好。
3、设立非机动车辆停放处和机动车辆停车场,各类车辆停放有序,有专门看管人员。
(四)管理制度完善。
1、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防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流动(暂住)人员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各项制度。
2、建立治安状况公示制度,定期向群众通报治安状况。
3、建立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记录和台账。
4、建立24小时治安巡逻制度,并建立巡逻记录。
(五)重点工作落实。
1、坚持每半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排查覆盖率达到100%;民事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达到95%以上。
2、全面掌握刑释解教等重点人员基本情况,帮教率达到100%,控制率达到95%以上;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5%,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3%。
3、小区内出租房屋、流动(暂住)人口服务管理规范,流动人口登记率达到98%以上,办证率达到95%以上。
4、加强对闲散青少年和无业人员管理教育,落实对有劣迹人员的帮教措施,未发生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
5、掌握小区内境外散居人员基本情况。
6、掌握小区内“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成员动态、看护、帮教、转化措施落实,未发生参与邪教组织聚集、破坏或上访滋事事件。
7、小区内重点部位、重点目标和公共场所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对涉枪、爆、毒、害等物品监管措施有力,未发生重特大事故或案件。
(六)宣传教育深入。
1、小区建有宣传橱窗、标语、宣传栏等,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和法制宣传。
2、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小区社会风气良好,住户邻里团结和睦。
3、群众对平安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95%以上。
(七)治安秩序良好。
1、年内小区无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
2、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达到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纠纷不上交;无群体性上访和越级进京、赴省、来市非正常上访。
3、年内未发生杀人、强奸等恶性暴力案件。
4、年内未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5、年内未连续发生入室盗窃案件。
6、群众对小区治安的满意率在90%以上。
平安家庭创建标准
1、家庭成员的“五个”意识明显增强。即: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
2、家庭实现“六无”。即:无毒品、无赌博、无纠纷、无邪教、无暴力、无犯罪。
3、深入开展家庭学法活动,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得到提高,懂法守法意识得到增强。
4、积极树立健康文明的家庭新风,家庭成员和睦相处,男女平等,敬老爱幼,邻里团结,有一个好家风。
5、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家庭成员无黄、赌、毒、暴、邪等不良现象,无违法犯罪。
6、家庭成员安全防范意识强,家庭防盗窃、防抢劫、防安全隐患等措施到位。
7、家庭注重青少年法制教育,正确引导教育家庭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平安单位创建标准
1、领导班子团结,办事公道。单位环境整洁,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2.教育宣传措施落实,设有专门宣传橱窗、标语、宣传栏等,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和法制宣传,群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达95%以上。
3、单位内部安保、调解、普法组织机构健全,治安保卫工作有专人负责,各项制度落实。
4、单位内部层层签订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书,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罚严明。
5、加强值班制度和治安巡逻。值班和巡逻人员尽职尽责,单位保卫组对本单位治安情况掌握全面。
6、单位内部建立治安防控网络。重点部位“三防”措施到位,无案件和事故发生。
7、治安秩序良好,无打架斗殴、盗窃、抢夺等案件发生。各种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无人员上访、闹事等现象发生,单位内开展“平安家庭”创建。
8、重点人员管理措施到位。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吸毒人员、违法青少年、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登记齐全。
9、加强保密和安全教育,无失密、泄密和重大人员伤亡等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