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街道】“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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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年度目标考核制度,进一步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现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一岗双责”制度

 

  (一)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注重事故的防范,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把监管重点放在监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的落实上,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督查、事后有考核。

 

  (二)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在部署落实各项工作的同时,要一并规划和部署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制度。严格履行好与街道办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上的各项内容。一旦本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及时向街道安委会作出书面报告,并靠前指挥,迅速处置,对事故隐患要跟踪整改到位。同时要把安全生产列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使全员受到教育,事故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认真配合市、区安监部门对本街道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

 

  (六)年终组织一次年度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的考核,并将结果纳入街道年度目标综合考核。

 

  二、“一票否决”制度

 

  (一)“一票否决”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责任人是指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的人员。

 

  (三)“一票否决”是指安全生产工作在规定的考核年度内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取消其参与各类综合性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评比奖励资格。

 

  (四)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各部门,在年度考核中其管理范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一起及一起以上安全生产工亡事故;

 

  2、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而引发各类事件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五)全街道各级各类综合性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活动应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纳入考核内容,各类表彰奖励活动组织部门应及时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对所参加先进评比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一票否决”的应一律予以否决。

 

  (六)对瞒报、谎报、漏报事故而逃避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的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其当年已获得的先进荣誉称号和奖励,在原表彰奖励活动组织单位予以取消和追回,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