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街道对外宣传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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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委[2018]6号

 

苗圃街道对外宣传考核方案

 

各社区、各站办:

为进一步正确引导舆论,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提升我街道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根据中央、省、市、区新闻宣传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苗圃街道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分管宣传工作党委委员任组长,党政办主任任副组长,各社区、各站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信息员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的具体实施与督促考核。

二、考核对象

各社区、各站办

三、考核内容

1、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发正面稿件:各社区、每半年不少于1条,各站办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条。

2、在市级“主流”媒体发正面稿件:各社区每季度不少于1条,各站办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条。

四、考核范围

1)央媒

人民日报(人民网总网)、新华社(新华网总网、半月谈、新华每日电讯)、中央电视台(所有频道)、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光明网、中国经济网、央视网、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杂志、网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日报、中国新闻社、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农民日报、中国妇女报、法制日报、科技日报、新闻出版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改革报、中国经济时报的总社总网、中国旅游报、解放军报、中国网等、人民公安报、健康报、中国文化报等。

2)省媒

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新湖南、红网(时刻新闻)、湖南广播电台、央媒地方频道、湖南都市、湖南公共、潇湘晨报、三湘都市报、湘声报、当代商报、华声在线等。

3)市媒

衡阳日报、衡阳晚报、衡阳电视台、衡阳新闻网等。

五、计分办法

凡超额完成指标任务的,市级每超过一篇加0.1分,省级(含以上)每超过一篇加0.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基准分;凡未完成指标任务数的,省级(含以上)每少一篇扣0.5分,市级每少一篇扣0.1分,扣分最低扣完基准分为止。

六、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各社区、站办要牢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加强对外宣传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归口管理,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加大对外宣传策划、采写、推送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改进方法,提高水平。要加强与省、市、区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重大活动、特色工作、典型事迹要主动报送新闻线索到区新闻办,并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报道。要努力挖掘本单位新闻题材,推动新闻宣传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同振、共同发展。

3、严格奖惩,确保实效。各社区要及时收集本单位新闻外宣发稿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并于每月底报送至党政办(邮箱:540556245qq.com,联系人:匡倩,联系电话:2534063),街道党政办每季度对外宣传发稿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报街道主要领导。年终根据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计分,对新闻外宣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个人进行表彰。

                             中共苗圃街道委员会

苗圃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