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辖区范围内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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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开展辖区范围内涉黑涉恶

  线索摸排的通知

  各社区、街道各站办,辖区内各坐落单位: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实现对黑恶势力犯罪精准打击,迅速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空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范围内进一步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现就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摸排重点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城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作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场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街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非法校园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一)煽动居民闹事闹访缠访、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的黑恶势力。

  (十二)涉黑涉恶“保护伞”及其他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二、摸排方法

  一是从涉嫌违法犯罪的社区“两委”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党小组长、居民小组长中发现黑恶线索。街道组织部门、民政部门要对社区“两委”干部进行梳理排查,核准人员档案资料,对“两代表一委员”、党小组长、居民小组长进行“八部联审”,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二是从日常业务中发现黑恶线索。各站办所要结合日常业务工作,结合下社区、进企业、进群众户工作中,发现属于打击重点范畴的线索,要及时通报街道扫黑办。

  三是从群众举报中发现黑恶线索。各社区、辖区各单位要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并安排两名专人管理,坚持按时开箱,发现线索及时报街道扫黑办。

  四是从涉毒人员中发现黑恶线索。各社区、辖区各单位要排查各自管辖范围的涉毒人员,建档立册,逐一分析研判,加强日常关注,及时发现并上报涉黑涉恶线索。

  五是从社区矫正人员中发现黑恶线索。司法所要加大在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力度,加强教育管理,及时发现并上报涉黑涉恶线索。

  六是从高危人群中发现黑恶线索。派出所要加大违法犯罪分子的打击处理力度,在日常案件办理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按规定处理,并通报街道扫黑办,形成工作合力。

  七是从重大项目建设中发现黑恶线索。结合街道目前的二环东路项目、“三供一业”移交项目等重大在建项目情况,对照打击重点,及时发现并上报涉黑涉恶线索。

  八是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发现黑恶线索。排查梳理全街范围内矛盾纠纷,对于不服劝阻违法上访、缠访、闹访,或者封门、堵路、扰乱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扰乱公共办公秩序的,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并从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社区、各站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提高对线索摸排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确保摸排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为实施精准打击奠定坚实基础。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各社区、各站所、各有关单位要对标打击重点,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摸排,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打一场彻底的人民战争。

  三要加强信息报送。对于摸排中发现的黑恶线索,要坚定信心,不畏首畏尾,不避重就轻,不包庇窝藏,及时上报线索情况,积极配合市、区两级开展案件侦办。

  四要充分发动群众。各社区、各站所、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在全街范围迅速营造强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彰显法治权威,形成有效震慑。

附件:1.《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摸排表》 

  2.《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摸排统计表》

  中共苗圃街道工作委员会

  珠晖区苗圃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