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街道】安监环保站简介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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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改善环境质量,推动全街环境保护工作,街道特成立安监环保站,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相关事故隐患及线索发现上报、协助区环保分局执法、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街道安监环保站具体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长:  黄明建 

长:  彭骑军        

工作人员:  龙红英  黄思源

具体职责:

(一)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搞好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辖区内出现企业偷排、超排,按照规定进行约谈,对约谈无效的及时上报上级职能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辖区内企业达标排放100%,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确保无较大(III)、重大(II)、特大(I)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二)对污染源的管理。对水、大气污染治理。日排放污水100立方米以上的企业、重点大气污染企业按《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环保局预警应急指挥中心联网,确保正常运行。

  (三)对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的处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计办及相关执法部门配合街道安监环保站,检查督促辖区医疗单位及诊所将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全部集中收贮交由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大气污染防治。负责辖区内燃煤锅炉拆改、洁净煤技术推广工作的实施与监管;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的整治规范,饮食油烟达标排放率.>95%;对辖区内的建筑和拆迁工地、垃圾清运、堆场和露天仓库等扬尘实施有效管理;禁止垃圾废弃物焚烧。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或环境规划要求。

(五)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置。街道安监环保站应督促检查辖区内各生产企业建立风险源动态档案,重点以存在高浓度废水,督促辖区内风险源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隐患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机构,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