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街道】党员志愿者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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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促进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途径和丰富活动内容,引导在职党员干部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扎实推进服务型党组织作风建设,现结合区委区政府接待办工作实际,特制订街道内座落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万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三严三实”为准则,以强化党员为民意识、满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弥补公共服务缺失、提高社区服务为导向,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亮明身份、报到登记、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正能量。

  二、报到对象和范围

  苗圃街道座落单位党支部全体在职党员到街道报到登记,参加志愿服务。

  三、服务形式

  1、结对服务:在职党员志愿者,每年主动结对1户社区居民。

  2、集中服务:每月固定每个星期五下午为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日。由党支部组织在职党员志愿者集中开展活动。同时,也可以利用节假日、纪念日开展集中活动。

  3、派单服务:党支部接到社区接转的服务任务后,利用“菜单”的形式,向在职党员志愿者个人下达服务任务。

  4、点名服务:在职党员志愿者直接受理社区和居民群众的电话点名服务,帮助解决居民所急、所需、所求。

  四、服务内容

  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内容以合法、公益为原则,以社会救助救济、公共公益事业等服务为主,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1、宣讲政策。党支部每月至少深入社区一至二天。采取召开专题报告会、知识讲座、集中授课或上门宣讲、发放资料等形式开展政策法规宣讲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建言献策。党支部每月在深入社区开展调查研究中,要了解社情民意,要为社区建设发展出谋献策,广开门路,多想办法、出主意,逐步提高社区服务和管理水平。

  3、帮难解困。要通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对残疾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结对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弘扬新风。在开展宣讲党的政策、法令法规中,要以宣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积极参加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群众性、公益性活动。

  5、整治脏乱差。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每周星期五,积极参与创卫生城市、花园城市专项行动,帮助社区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对居民点、住宅小区、大街小巷和公共场所等进行整治,美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五、职责分工

  在职党员要围绕服务内容开展服务,做到每周奉献2小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服务中成才”。

  1、在职党员主动注册成为志愿者,主动到社区报到,公开党员身份,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管理和社区居民监督。

  2、要把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三联三问三解”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主动联系和服务社区群众,尽自己的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3、要深入社区,走居民点,访居民户,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意见,及时反映群众诉求,每年要提出1条以上促进社区建设的可行性建议。

  4、要深入社区,加大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力度,利用网络、宣传栏等阵地营造宣传氛围,激发全体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带头和带动群众遵规守纪、依法办事。

  六、组织领导及职责

  为使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落到实处,街道办成立了在职党员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及分工如下:

  1、组长:伍建春,负责活动的全面工作。

  2、副组长:伍沙威、谢子健,负责组织动员、指导在职党员学习、参与活动、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制订工作方案和结对帮扶计划,按时上报月活动报表及活动总结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