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补贴】关于印发《酃湖乡“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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酃办发〔2023〕7号


关于印发《酃湖乡“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各站、办、所:

关于印发《酃湖乡“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乡党委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酃湖乡委员会办公室

酃湖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酃湖乡“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省纪委《关于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若干措施》、市纪委和区纪委《关于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责任分工方案》要求,现就开展酃湖乡“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聚焦惠农补贴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压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治责任,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全乡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酃湖乡“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刘华明任组长,有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站办所负责人、各村书记任成员(具体名单附后)。乡纪委承担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责任分工

1.工作小组牵头抓总。工作小组负责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实施,适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工作调度会,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2.成员单位各司其责。各成员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依据职责强化监管,牵头推动相关整治工作。

3.纪委抓实推进。乡纪委要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监督力量,把监督资源重点配置到保障促进乡村振兴上来。要对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要重点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典型腐败问题应查尽查、一查到底。

三、工作重点

“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主要是督促开展四项具体工作:

(一)开展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整治

1.全面起底惠农补贴资金,加快完善耕地面积和惠农补贴农户基础信息数据库,着力纠治上下串通虚增种植面积、套取惠农补贴等问题。

2.持续推进“一卡通”清理规范工作,强化惠农补贴“一卡通”银行卡折监管,及时清查注销违规银行卡,着力纠治基层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内外勾结、违规持有“一卡通”银行卡等问题。

3.组织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生产者补贴、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等惠农补贴资金重点抽查检查。

4.纠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以及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结存闲置惠农补贴资金,补贴补助标准不公开透明、分配不公、违规发放以及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5.组织开展全乡乡村振兴领域小额信贷贴息、雨露计划补助、危房改造补贴等各项惠农资金排查,对是否按程序申报,按政策按时间发放,是否存在贪占挪用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督导。

牵头单位:乡财政所

配合单位:乡民政办、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城建站、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等。

(二)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

1.加强村集体财务规范管理和公示公开,着力纠治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隐匿收入、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监守自盗、贪占挪用的问题。

2.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严格执行《珠晖区农村集体“三资”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着力纠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取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等集体资产分配不公问题。

3.根据《珠晖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深入排查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等集体经济合同,着力纠治暗箱操作、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套取资金、谋私贪腐等问题。

4.梳理村级工程项目管理问题。排查整治村级未按规定招投标,违纪违法协助承建方中标,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采购或招投标,违规发包村级工程;村级工程管理混乱,工程项目执行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村干部违规承揽、转包本村工程等问题。

5.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管理。排查整治村级未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新增债权债务,违规举债,政绩举债、人为放大债务额度;违规进行债权回收、坏账处理、人为缩小债权额度;村级债权债务往来不清、关系不畅,债权债务不入账、没有台账;以虚假债务核销村级资金、以虚假收入核销村级债权,举债列支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等问题。

6.建立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协调联动机制,按一定比例提级巡察村(社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审计,着力纠治对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违反、规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相关制度等问题。

牵头单位:乡经管站

配合单位:乡纪委、乡民政办、乡财政所、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水利畜牧水产站、各村等。

(三)开展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整治

1.加强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及外业实地核查等手段,强化耕地种植用途管控,着力纠治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

2.针对卫星监测和巡察、审计、督察等发现问题,形成一乡一清单进行交办,着力纠治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压减粮食生产、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和抛荒撂荒等问题。

3.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

4.加强对大棚房整改未到位问题排查。

5.对重点村和突出问题进行督导,着力纠治整改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

牵头单位: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乡城建站、乡水利畜牧水产站、各村等。

(四)开展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问题整治

1.全面起底近五年所有中央和省、市、区级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按要求填报“两表一书”,着力纠治在自查自纠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问题。

2.抽查核实自查自纠情况,受理信访举报,着力纠治在涉农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方面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

3.整治区农业农村局直接管理使用的涉农资金,包括早稻面积遥感、品牌宣传、展会展销、技术咨询服务及涉农固定资产、实验设备购置、维护等直接使用的项目资金支出等。

牵头单位: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乡财政所、各村等。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年3月中旬完成)

1.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督促全乡各村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专项行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压紧压实乡财政所、乡经管站、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牵头责任和监管职责。指导各村抓好该项工作。

2.起底涉农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对涉农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重点关注2021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以来群众身边、反映强烈、涉嫌腐败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做到精准起底和处置。

3.挂牌督办重点问题线索。在各村筛选1件涉农领域反映较集中、问题较具体、情节较恶劣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同时选取5件问题反映比较具体、可查性较强的线索进行重点关注。乡里将处置情况于每月20日前报区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2023年5月底前完成)

4.开展全面深入自查。各牵头单位对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督促自身及相关配合部门,深入进行自查自纠,摸清问题底数、建立重点问题清单,组织抓好纠治。

5.推动问题线索处置。针对自查掌握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权限及时移交纪检机关处置。纪检机关加大存量线索处置力度,对新增问题线索严查速办。

(三)督查抽查(2023年7月底前完成)

6.召开阶段工作调度会。自查自纠结束后,组织四个专项整治的牵头单位和有关配合单位召开工作调度会,汇总阶段情况,指导推动专项行动。

7.开展集中督查抽查。在各牵头单位深入村一线监督检查基础上,乡纪委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抽查;对专项行动组织不力、自查情况与实际掌握情况出入较大的实地督查。

8.督办重点问题线索。督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统一移交乡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并分级分类移送。

(四)查纠整改(2023年12月前完成)

9.督促推动实时整改。各牵头单位要以村为单位督促整改,整改过程要有时限、有措施、有目标、有成效,以责任落实、作风改进、用权规范为着力点,确保专项行动质效提升。

10.查处通报典型案件。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及时查处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过清廉珠晖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集中通报一批“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查处的典型案件,持续释放强烈信号,形成高压氛围。

(五)总结报告(2024年2月)

11.配合开展考核考评工作。按照《湖南省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工作考核办法(市县)》等省、市、区有关要求,将“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成效与乡村振兴考核工作有效衔接,运用好“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成果。

12.全面汇总报告情况。汇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及时向区纪委监委和区委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责任落实。全乡各牵头单位要充分认识“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对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扛牢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推动全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二)加强互联互通提升监督效能推动各职能监管部门相互配合,增强“一起做工作”理念。整合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力量,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提升监督效能,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

(三)强化建章立制,堵住管理漏洞。乡纪检机关要把监督重点聚焦到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上来,要加强案件剖析,总结发案情况,查找体制机制问题;通过制发提醒提示函、履责提示单、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同级职能部门切实加强监管,堵住管理漏洞,打好制度“补丁”,筑牢清廉防线。



附件:酃湖乡“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附件

酃湖乡“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组  长:刘华明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罗新林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王卫征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雅萍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赵贤乡副乡长

王雨婷乡人大副主席

成  员:刘  单  乡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财政所所长

刘嫦娥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社保站站长

刘交良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农林交管站站长

马金艳乡民政办主任

李芳新乡经管站站长

许斌承乡城建站站长

肖露乡纪委委员

余庭寿双江村党总支书记

谢小战酃湖村党总支书记

王庭前胜利村党总支书记

刘定生上托村党总支书记

李茂龙凌塘村党总支书记

周建华光明村党总支书记

陈和平长兴村党总支书记

胡世海白鹭湖村党总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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