酃湖乡2021年加强粮食生产遏制耕地抛荒 工作实施方案
通知
酃政办发〔2021〕10号
关于印发《酃湖乡2021年加强粮食生产遏制
耕地抛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办、中心:
《酃湖乡2021年加强粮食生产遏制耕地抛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酃湖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酃湖乡2021年加强粮食生产遏制耕地抛荒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农村工作会议重要指示精神,全力遏制耕地抛荒,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稳产增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农发﹝2021﹞13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坚决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切实遏制耕地抛荒,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全乡粮食种植有产能、有产量、有质量。
二、主要目标
水稻种植"单改双"全面推进,耕地抛荒得到坚决遏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2021年全乡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00亩以上,其中早稻播种面积稳定在520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640吨。
三、组织领导
成立乡加强粮食生产遏制耕地抛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乡农业农村系统粮食生产工作统筹协调、督查调度、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伍建春 乡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何庆华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陈 凌 乡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雷 华 副乡长
成 员:刘佳敏 乡党政办主任
魏 佳 乡经管站站长
刘 单 乡财政所所长
包 胜 乡村镇建设管理站站长
刘恒雄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吴忠澄 乡水利移民畜牧站站长
胡世海 白鹭湖村党总支书记
陈和平 长兴村党总支书记
余庭寿 双江村党总支书记
谢小战 酃湖村党总支书记
王庭前 胜利村党总支书记
周建华 光明村党总支书记
李茂龙 凌塘村党总支书记
刘交良 上托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刘恒雄兼任。各村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措施
1.提前谋划抓好春耕生产。一是逐级落实生产任务。各村要对照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表(见附件),尽快细化分解、层层落实,把责任落实到组,把面积落实到户到田。二是做好早稻育秧。以早稻集中育秧为抓手,调足配齐种子、育秧盘、地膜等育秧所需物资,发动种粮大户为周边农户提供集中育秧和机械抛插秧社会化服务,确保完成集中育秧250亩以上。相关部门要做好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三是做好宣传动员。以"单改双"为重点,深入农户做好宣传动员,大力宣传各类惠农措施和利农信息,号召农民恢复双季稻种植。
2.严格监管遏制耕地抛荒。一是全面摸清底数。各村要抓好责任落实,组织队伍对辖区内抛荒情况进行再次自查,全面摸清底数,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建立联点机制。实行"县级领导包乡街、乡街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党员包户、村组长包组"的责任机制,将具体治理目标和任务落实到人。三是建立防止耕地抛荒长效机制。对既不种植、又不流转形成抛荒的,停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由村集体依规收回承包权,重新予以处置;对住房困难户涉及裸土和抛荒田治理不支持、不配合的,取消该农户的建房指标安排;村级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两年内不安排扶持项目,取消村级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3.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一是着力发展优质水稻。支持亮农等龙头企业发展商业化育种育苗,推广优质水稻品种,确保全区优质稻面积超过250亩。二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大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力度,将水稻机械化育插(抛)秧技术作为育秧和水稻生产关键技术进行推广,实现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三是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进小丘改大丘,狠抓农田提质改造和水利设施建设,按时序要求完成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4.着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一是加强技术指导。区农业农村局将定期组织农业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确保增产技术到点到田。乡成立技术指导小组,依靠科技提高单产水平。二是加强病虫害防治和气象预警。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重大病虫害防控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病虫情况信息,力争早发现、早预警、早防治。要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及时发布抗灾指导意见和田间管理技术意见,做好灾后生产指导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气象灾害损失。三是创新发展社会化服务。积极推广耕地认种、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新型模式,推动土地逐步向专业大户、种养能手、农业企业流转;引导和支持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开展专业化服务,帮助引导周边散户实现机械化生产;支持亮农等企业优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为粮农开展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服务。
5.精准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一是精准落实惠农补贴,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经济发展办公室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各项惠农政策的宣传、引导,认真核实农户的实际种粮面积,严格按要求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卡中。其中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奖补资金、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等农业惠民补贴资金要向种粮大户倾斜。二是建立乡级粮食生产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双季稻发展,对种植双季稻经营者,除上级政府惠农补贴外,乡党委、乡政府免费提供早稻种子(乡财政购买),并按125元/亩(单季面积)予以奖励。三是同步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种植保险和惠农贷粮食贷等扶持政策。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粮食生产党政同责,各乡直相关单位、村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粮食生产和耕地抛荒治理乡级领导包村责任制,做好全面统筹和工作调度。
2.强化监督,严格奖惩。将粮食生产和遏制耕地抛荒工作列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在重要农事季节和关键时间节点,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根据督导考核结果,年底评选1个粮食生产先进村实施表扬表彰。对"单改双"工作落实不力、2亩以上抛荒的村,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全乡通报批评;对发现一处连片5亩以上抛荒的村,取消评优资格,并严格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未完成粮食生产阶段性目标任务或在迎接省、市、区粮食生产检查中扣分的,不得评为绩效评估优秀单位,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3.完善机制,提升水平。及时总结相关经验作法,建立健全粮食保护机制、粮食补贴机制、遏制耕地抛荒督查机制等长效机制,完善土地流转模式和耕地抛荒治理模式,努力提高粮食科技发展水平,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附件:1.2021年酃湖乡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表
2.酃湖乡加强粮食生产遏制耕地抛荒乡级领导包村联点责任表
附件1:
2021年酃湖乡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吨
村 | 粮食 | 早稻面积 | 高档优质稻面积 | 集中育秧面积 (大田) | |
面积 | 产量 | ||||
合计 | 1600 | 640 | 520 | 250 | 260 |
白鹭湖村 | 750 | 300 | 260 | 125 | 125 |
长兴村 | 750 | 300 | 260 | 125 | 125 |
上托村 | 15 | 6 | |||
胜利村 | 85 | 34 | 10 | ||
凌塘村 | |||||
光明村 |
(说明:2021年粮食生产任务优先以区下达任务为准,若后续下达任务面积有增加,各乡镇街道按照比例对应增加。)
附件2:
酃湖乡加强粮食生产遏制耕地抛荒
乡级领导包村联点责任表
序号 | 联点乡级领导干部 | 联系村 | 备注 | |
1 | 伍建春、何奇峰 | 胜利村 | ||
2 | 何庆华、朱文俊 | 光明村 | ||
3 | 何小松 | 凌塘村 | ||
4 | 江 波 | 双江村 | ||
5 | 陈 凌 | 酃湖村 | ||
6 | 李胤成、王雅萍 | 白鹭湖村 | ||
7 | 胡向华 | 长兴村 | ||
8 | 雷 华 | 上托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