酃湖乡2021年加强粮食生产遏制耕地抛荒 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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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

   

酃政办发〔202110



关于印发《酃湖乡2021年加强粮食生产遏制

耕地抛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办、中心

酃湖乡2021年加强粮食生产遏制耕地抛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酃湖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酃湖乡2021年加强粮食生产遏制耕地抛荒

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农村工作会议重要指示精神,全力遏制耕地抛荒,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稳产增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农发﹝202113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坚决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切实遏制耕地抛荒,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种植有产能、有产量、有质量。

主要目标

水稻种植"单改双"全面推进,耕地抛荒得到坚决遏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2021年全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00亩以上,其中早稻播种面积稳定在520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640吨。

组织领导

成立加强粮食生产遏制耕地抛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农业农村系统粮食生产工作统筹协调、督查调度、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伍建春    乡党书记

第一副组长何庆华    乡党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陈  凌    乡党委副书记

   长:雷  华    

    员:佳敏    乡党政办主任

魏  佳    乡经管站站长

刘  单   财政所所

包  胜    乡村镇建设管理站站长

刘恒雄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吴忠澄    乡水利移民畜牧站站长

胡世海    白鹭湖村党总支书记

陈和平    长兴村党总支书记

余庭寿    双江村党总支书记

谢小战    酃湖村党总支书记

王庭前    胜利村党总支书记

周建华    光明村党总支书记

李茂龙    凌塘村党总支书记

刘交良    上托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刘恒雄兼任。各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工作措施

1.提前谋划抓好春耕生产。一是逐级落实生产任务。要对照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表(见附件)尽快细化分解、层层落实,把责任落实到组,把面积落实到户到田。二是做好早稻育秧。早稻集中育秧为抓手,调足配齐种子、育秧盘、地膜等育秧所需物资,发动种粮大户为周边农户提供集中育秧和机械抛插秧社会化服务,确保完成集中育秧250亩以上。相关部门要做好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是做好宣传动员。以"单改双"为重点深入农户做好宣传动员,大力宣传各类惠农措施和利农信息,号召农民恢复双季稻种植。

2.严格监管遏制耕地抛荒。一是全面摸清底数。要抓好责任落实,组织队伍对辖区内抛荒情况进行再次自查,全面摸清底数,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建立联点机制。实行"县级领导包乡街、乡街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党员包户、村组长"的责任机制,将具体治理目标和任务落实到人。三是建立防止耕地抛荒长效机制对既不种植、又不流转形成抛荒的,停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由村集体依规收回承包权,重新予以处置;对住房困难户涉及裸土和抛荒田治理不支持、不配合的,取消该农户的建房指标安排;村级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两年内不安排扶持项目,取消村级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3.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一是着力发展优质水稻支持亮农等龙头企业发展商业化育种育苗,推广优质水稻品种,确保全区优质稻面积超过250亩。二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大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力度,将水稻机械化育插(抛)秧技术作为育秧和水稻生产关键技术进行推广,实现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三是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进小丘改大丘,狠抓农田提质改造和水利设施建设,按时序要求完成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4.着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一是加强技术指导。区农业农村局定期组织农业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确保增产技术到点到田。乡成立技术指导小组,依靠科技提高单产水平。二是加强病虫害防治和气象预警。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重大病虫害防控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病虫情况信息,力争早发现、早预警、早防治。要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及时发布抗灾指导意见和田间管理技术意见,做好灾后生产指导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气象灾害损失。三是创新发展社会化服务。积极推广耕地认种、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新型模式,推动土地逐步向专业大户、种养能手、农业企业流转引导和支持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开展专业化服务,帮助引导周边散户实现机械化生产支持亮农等企业优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为粮农开展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服务。

5.精准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一是精准落实惠农补贴,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经济发展办公室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各项惠农政策的宣传、引导,认真核实农户的实际种粮面积,严格按要求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卡中其中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奖补资金、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等农业惠民补贴资金要向种粮大户倾斜。二是建立级粮食生产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双季稻发展,对种植双季稻经营者,上级政府惠农补贴外,乡党委、政府免费提供早稻种子(乡财政购买),并按125元/亩(单季面积)予以奖励三是同步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种植保险和惠农粮食贷等扶持政策。

、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粮食生产党政同责,各直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粮食生产和耕地抛荒治理级领导包村责任制,做好全面统筹和工作调度。

2.强化监督,严格奖惩将粮食生产和遏制耕地抛荒工作列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在重要农事季节和关键时间节点,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根据督导考核结果,年底评选1个粮食生产先进实施表扬表彰对"单改双"工作落实不力、2亩以上抛荒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全通报批评;对发现一处连片5亩以上抛荒的取消评优资格,并严格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未完成粮食生产阶段性目标任务或在迎接省、市、区粮食生产检查中扣分的,不得评为绩效评估优秀单位,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3.完善机制,提升水平及时总结相关经验作法,建立健全粮食保护机制、粮食补贴机制、遏制耕地抛荒督查机制等长效机制,完善土地流转模式和耕地抛荒治理模式,努力提高粮食科技发展水平,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附件:1.2021年酃湖乡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表

     2.酃湖乡加强粮食生产遏制耕地抛荒级领导包村联点责任表








附件1


2021年酃湖乡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吨


粮食

早稻面积


高档优质稻面积


集中育秧面积

大田)


面积

产量

合计

1600

640

520

250

260

白鹭湖村

750

300

260

125

125

长兴村

750

300

260

125

125

上托村

15

6




胜利村

85

34



10

凌塘村






光明村






(说明2021年粮食生产任务优先下达任务为准,后续下达任务面积增加,各乡镇街道按照比例对应增加。)



附件2:


酃湖乡加强粮食生产遏制耕地抛荒

级领导包村联点责任表


序号

联点级领导干部

联系村

备注

1

伍建春、何奇峰

胜利村



2

何庆华、朱文俊

光明村



3

何小松

凌塘村



4

江  波

双江村



5

陈  凌

酃湖村



6

李胤成、王雅萍

白鹭湖村



7

胡向华

长兴村



8

雷  华

上托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