酃湖乡2018年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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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需借阅档案者,必须经由领导同意,通过档案室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借阅。
二、借阅档案必须按期归还,如需超过期限者,应于到期当天前往档案室办理续借手续。
三、翻阅档案时,必须经由乡政府规定的档案员进行翻阅查找,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四、借阅档案后,不得在档案内划记、涂改、加批、折叠,以免损坏档案。
五、摘抄的文件必须用公文件纸,不得摘抄在个人笔记本内。
六、档案室不准吸烟,乱丢垃圾,档案员需要维护档案室的环境。
七、档案保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好移交手续。
酃湖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