酃湖乡2017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首位”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事故和职业病危害防控体系,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基础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确保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目标任务完成,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要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工作目标和责任落实到村、场、及事业单位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二)在安全生产方面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在消防安全方面,牢固树立“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
(三)确保全年零火灾,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特大事故控制指标为零;
三、强化“红线意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自觉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牢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首先要保障人的生命安全”的理念,坚决守住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红线。
(二)切实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办法》,努力构建“党政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村、场属地管理,企业全面负责,企业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明确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领导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在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上总揽全局。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履职意识,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以及各类协会的作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
(三)完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监督考核机制。加大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在绩效考核以及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专项考核体系中的分值权重。进一步创新完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考核方式,实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考核点评机制。调整事故控制考核指标,把事故总量、较大以上事故控制情况作为考核重点。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任单位,坚决实施“一票否决”。
四、强化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一)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完善安监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能,进一步明确综合监管的职责定位、权限范围和重点工作任务。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落实部门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职责,现就有关工作分解如下:
1.乡水利移民农机统计站负责水利设施及农用机械安全的检查工作;
2.乡农林交管站负责森林防火、农药使用及道路交通、校车、危爆物品运输的安全检查工作;
3.村镇建设环卫管理站负责建筑施工单位、城市燃气、基础设施工程、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检查工作;
4.乡卫计办负责卫生院、诊所、废弃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放射性物质处置及餐饮、药品的安全检查工作;
5.综治办负责安保、维稳(在两会期间杜绝集体恶意上访事件)安全检查工作;
6.乡文明办负责环卫工人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检查工作;
7.乡民政办负责乡敬老院的安全检查工作;
8.乡安监站负责学校、幼儿园校舍、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工作。
自查自纠,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1月—2017年4月)
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与排查整治,各督察组对照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各村要于每月28日前报送本月行动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办情况,对于短时间内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及时上报。
督查整改(2017年5月—2017年8月),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2月)
乡安委会将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专项整治成果与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监管部门要完善安全检查、专项督查、暗查暗访工作制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把“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检查方式制度化、常态化。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督查考核制度。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并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具体考核指标见附件)。
五、强化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基层基础,构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一)加强安全监管保障能力建设。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深化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确保经费、人员适应工作需要;加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辖区、单位进行网格划分,做到范围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实现安全监管区域全覆盖。完善应急救援及消防安全基础建设,落实各类消防设施的建设。
(二)加大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资金保障及扶持力度。乡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经济政策,提高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保险、工伤保险覆盖面,督促企业依法提取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费用。
(三)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大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先进适用技术、产品的推广使用力度;促进安全设施装备更新改造。结合安全监管信息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在全乡基本建立能够适时反映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状况、便于实施政府动态监管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网络;推进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系统建设。
(四)扎实提升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应急管理水平。多开展桌面演练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演练针对性、实战性,解决演练实战性不强的问题,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和应急演练周活动。完成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修订、评审和报备。严格应急预案备案审查,注重与乡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衔接。
六、强化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全力筑牢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防线
(一)强化单位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深化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诚信承诺”活动、“三无”活动(员工无违章、现场无隐患、管理无缺陷)和班组安全建设活动,着力提升各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各单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二)强化辖区所属安全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原则,强化对辖区所属单位的监管与考核,督促其建立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各单位实际,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职业病危害防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各单位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监督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层层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力求做到基层全覆盖签约。加强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三)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突出职业卫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高尘、高毒等严重危害的监管,着力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深化职业病危害申报、检测和健康监护工作,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和现状评价等许可工作,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努力构建职业卫生政策体系、考核体系、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信息体系。
七、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一)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持续不断地推进消防、建设工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同时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城区燃气以及地下管线、油气输送管道、校车、餐饮燃气等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确保安全,维护生产经营正常秩序。
现就加强重点领域安全工作安排如下。(1月20日至12月25日)
1.烟花爆竹专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清剿已退出企业的成品库及其未拆除的工房,严重禁止生产企业闲置生产工房出让给他人生产和储存烟花。
2.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1)对“营转非”客车非法运营、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无从业资格证运输危险化学品、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行为、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等行为。(2)车辆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驾、毒驾,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驶车型不符等行为。
3.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监管:对未办理施工手续和安全受监手续擅自动工行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的行为;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
4.校车、学校安全:主要排查无证驾驶校车、未持证驾驶校车;校车不按线路行驶、校车内急救设备不全;校车超载;学校宿舍用火用电安全;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学校特种设备、水塔等基础设施、学校建筑施工安全等。
5.消防安全:对人员密集场所及高铁两院、商店、网吧、文化娱乐场所、幼儿园、卫生院、饭店、私人旅馆、怡心园、敬老院等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6.燃气安全:加强燃气门店、仓库值班值守,强化瓶装液化气管理,排查非法销售,开展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等问题。
7.特种设备:督促经营单位积极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应急救援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燃气充装单位、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热电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加强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管理等问题。
8.危险化学品及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
为深刻汲取各地火灾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对三所高校周边、中小学校、敬老院、安置小区及人口密集场所要不定期的开展“三清三查”活动,深入排查疏散通道是否堵塞、走道是否堆放杂物、消防设施是否损坏缺失、楼道内是否违规存放电动车、自行车和充电等问题,切实做好住宅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推进重点区域安全监管。继续强力整治“三合一”场所,拆除非法锅炉、简易升降机等,消除安全隐患。
(三)推进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把“打非治违”的工作作为重点,采取铁的标准、铁的面孔、铁的手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四个一律”要求。
(四)提高安全监管执法能力。针对打非治违、烟花爆竹监管、危化品运输、职业病防治、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工作,试行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排查机制。促进执法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两化”系统建设工作融合,提高办案效率、质量和信息化水平。
(五)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建立事故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从重查处安全责任不落实、屡发事故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要严格执行事故挂牌督办、备案、“说清楚”、约谈、回访和有关事故在新闻媒体公示公告等制度,用典型事故案例推动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
八、强化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辖区安全事故防控能力
(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开展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各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把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的执行、责任制落实、安全投入、“三同时”、设施设备维养、“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持证、事故应急管理等方面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规定,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整改摘牌销号制度。
(二)切实解决好辖区快速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刻汲取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履行监管部门、属地管理和单位职责,全面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切实加强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的安全监管。
九、强化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依法治安水平
(一)以《安全生产法修订案》宣传为切入点,深化安全宣传和安全文化建设。以“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月”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即将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和安全法律法规的宣贯,推进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创建,宣传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典型经验,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单位、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进行曝光,营造“重视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
(二)以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为重点,全面提升安全能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精神,强化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即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班组长安全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将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培训、义务教育、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培训等的重要内容,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能力。加强领导、安全监管人员、网格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
(三)以举报奖励为手段,全面营造安全监督氛围。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举报奖励宣传、简化举报奖励程序,提高举报奖励标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十、强化安全监管力量建设,打造优质监管队伍
(一)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充实乡政府、各村、场、各单位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执法力量,逐步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待遇水平,确保基层安监消防队伍稳定,素质不断提升,实现监管人员权责统一,保证基层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加强监管队伍作风建设。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作风建设,解决执法不严和作风不实的问题。强化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抓落实、抓督办的履职能力,不断增强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改革创新、廉洁自律的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相关要求,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规范言行,加强指导,协调保障,多为群众和企业办实事、办好事,树立安监消防队伍良好形象。
附件:酃湖乡2017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
酃湖乡2017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内容及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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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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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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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全年无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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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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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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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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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起生产、食品、建房、用火用电、消防安全事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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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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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出现人员伤亡的每起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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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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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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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不参加会议、不签收文件的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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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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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发动到位,未及时发放宣传资料等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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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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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隐患未排查到位或少报、漏报、虚报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每起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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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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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一次未落实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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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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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报表数据出现少报、漏报、瞒报的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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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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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作未完成视情况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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