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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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下达 2016 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村:

根据珠民救[201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拨付给你们(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村要将此次下拨资金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

     二、各村两委成员和组干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救灾款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在资金分配过程中,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三、本次下拨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必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抓好发放落实工作,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发放救助汇总表需各村书记、主任、民政专干签字后加盖村委会公章及时上报乡民政办备查。

附:酃湖乡2016年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分配表

 

 

酃湖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