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衡州路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政府保护”专章要求和根据衡未保组〔202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我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纵向网络,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以下简称:未保站),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以《未保法》的贯彻落实为着力点,健全和完善以街道未保站、社区儿童之家为主体的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将推进未保站建设作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推进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优化措施,整合资源,努力将街道未保站建设成为基础设施达标,制度流程完善,服务管理规范的未成年人服务平台,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人干、活动有场地、诉求有渠道、解困有平台,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结合本街综合服务人数、地理位置、工作内容等因素,打造品牌特色未保站。
(二)规范有序。根据工作特点、要求和未成年人需求以及行为习惯,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服务管理,实现场地、人员、事项管理规范有序、运行有效。
(三)氛围浓厚。通过配套基础设施设备尽量满足未成年人需要,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切实把未保站建设成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阵地。
三、目标任务
设立未保站是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力夯实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阵地。以未成年人需求为导向,按照“七有”要求,整合各类资源,提供政策咨询、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入户探访、救助帮扶、个案跟踪、认定评估、危机干预等服务,开展数据归集、督导培训、宣传教育、技术支持、资源链接、项目运营、强制报告、特色孵化等方面的工作。培育、引导和规范辖区内的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使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得到有效保护、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四、工作职责
衡州路街道未保站在衡州路街道办事处领导下和上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1.宣传贯彻《未保法》及相关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安排,统筹推进本辖区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定期分析评估本辖区未成年人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每半年向街道办事处进行汇报。
3.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负责社区儿童主任的业务指导,督促其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困境儿童保障、探访等各项工作。
4.建立未成年人数据台账,完善未成年人信息档案,负责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系统维护,及时准确采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基础数据,并做好动态管理。
5.接待来访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回应合理诉求,做好帮扶工作,做好属地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走访工作。
6.定期开展辖区内未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未成年人法规政策宣讲活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活动等。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7.建立健全包括监测预防、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在内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及时正确处理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个案。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具体内容
(一)挂牌场所。民政办挂牌。
(二)工作队伍。
站 长: 尹鹏辉 衡州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站长: 周 钟 衡州路街道党委委员、副主任
钟 亚 衡州路街道党委委员、副主任
副组长: 廖玉梅 衡州路街道民政办主任
伍 勇 衡州路街道综治办主任
唐 亮 衡州路街道团委书记
肖志伟 衡州路街道卫健办主任
成 员: 蔡家初 衡州路街道新园社区书记、主任
刘绍艳 衡州路街道王江社区书记、主任
曾 玲 衡州路街道白渔潭社区书记、主任
工作站下设办公室,由廖玉梅、伍勇负责日常事务性协调工作。
(三)服务接待区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未保站服务区域设政务服务中心。服务项目为:来访接待、政策解读、信息采集、解难帮困、权益保障等,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
(四)服务制度流程。制定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岗位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
(五)工作服务台账。建立服务台账,用于记载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包括:《接待工作台账》《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名册》(包含:流浪乞讨、家暴、欺凌、性侵、涉案等)《困境儿童名册》《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名册》《困境儿童走访关爱记录台账》等。
(六)政策宣传展示。张贴以《未保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活动等,重在体现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关心关爱,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等权利。
(七)未保服务电话。街道未保服务电话0734-2884706,受理内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线索,未成年人生活困难求助,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疏导、情绪抚慰等服务;帮扶转介服务及其他相关情形。
六、工作要求
(一)高起点谋划。未保站是落实“政府保护”的关键环节,是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工作面向基层的重要平台,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高标准设置。因地制宜、突出特点、打造亮点,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完善软硬件设施,建立健全基本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完善各项规章规范,高标准推进未保站设置。
(三)高质量服务。可依托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组织志愿者等方式,高质量开展评估接待、帮扶解困、权益保障等工作,积极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精准化服务,着力推动我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1.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工作原则
3. 未成年人危机等级评估指标
4. 未成年人疑似伤害事件求助登记表
5. 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登记表
6.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转介记录表
衡州路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9日
附件1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工作原则
一、儿童优先 保护权利
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优先考虑未成年人的需求和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发展权。
二、政府兜底 家庭尽责
明确政府、家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关注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状况与监护能力,在日常工作中,注重预防监测、主动发现、教育引导,视情况及时启动监护干预工作。
三、及时干预 尊重隐私
对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第一时间介入和匹配资源,过程中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
四、因人施策 整合资源
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及家庭监护状况类型和特点,对困境儿童做到“一人一方案”、“一事一方案”。运用街镇各类资源,协同回应和解决未成年人受伤害疑难案例。
五、专业为本 社会参与
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综合运用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专业方法开展服务,注重和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附件2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工作职责
1.落实未保工作。作为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儿童福利工作的执行机构,落实街道范围内的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相关工作,并指导社区依法开展具体工作。
2.监测风险儿童。排摸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方面存在的风险,对街道内陷入困境等风险未成年人,做好“一人一档”信息登记并定期探访。
3.履行强制报告。对街道内发现未成年人疑似遭受各类不法侵害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派出所及街道报告,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做好信息记录和报告登记。
4.评估伤害等级。对街道内主动发现、求助以及各种渠道通报的未成年人伤害或疑似伤害案件进行伤害等级评估。
5.协助维权服务。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利用儿童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儿童主任、社会工作者等主体落实强制报告,协调联系法律顾问等资源为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相应的维权服务。
6.提供紧急干预。在街道内发生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并应急处置;在遇到未成年人伤害有致命危险时,紧急带离危险现场,或进行紧急庇护;在未成年人身体受到伤害时,视伤情及时联系或安排送往相关医院进行治疗,并督促保留证据。
7.提供心理支持。为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情绪辅导,引导有表达能力的未成年人表达自身感受;对遭受严重心理、精神创伤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支持,或进行转介寻求心理治疗。
8.增进社会融合。协助对街道内遭受过轻度伤害的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帮助未成年人回归家庭,重建生活功能,融入社区、学校等。
9.指导监护照料。协助开展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工作,为监护能力不足或监护不当的家庭提供家庭监护指导、亲职教育等服务;为街道内有日常生活需求的未成年人对接必要的临时照护和长期安置等。
10.开展宣传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各类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的法律法规;主动接待政策咨询,协助申请办理各类未成年人救助和保护事项;协助对未成年人保护项目人员与儿童主任进行管理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