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州路街道办事处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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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处机关及所属各部门召开大、中型会议,须写具报告,原则上经党政领导集体讨论或交书记、主任签字到党政办公室,党政办方可通知开会。

(二)办事处机关例会,原则定为每周星期一上午9: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会议实行考勤登记,由党政办严格执行。应到会人员,无故缺会一次从目标考核分中扣1分并罚款20元,当场开具收据,经会议主持人签字后,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且还要向主要领导讲清原因。无故按通知开会时间迟到的,包括主持会议人员(特殊情况外),每次从目标管理考核分中扣0.5分并每次罚款5元,罚款当场兑现。

(四)会前,机关同志自觉服从党政办公室安排,搞好会场布置,打扫好场地卫生和会务准备工作。开会期间与会人员要关闭通讯工具,作好记录,汇报工作要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