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州路街道办事处保洁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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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街道保洁员工作流程,提高保洁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洁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办事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爱岗敬业,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 

3、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二、保洁范围:

1、一至五楼、办事大厅及会议室、文娱室、阅览室、天台公共区域地面、楼梯踏步、栏杆玻璃、卫生间、公共区域墙面、天花吊顶。

2、院场地面清扫和冲洗。

三、保洁员工作标准:

(一)工作要求

1、日常保洁

(1)整楼公共区域楼道地面、楼梯地面保洁;

(2)卫生间、公共饮水机、楼层垃圾桶、纸篓、立式烟(痰盂)缸清洁;

(3)保洁范围内插座、开关、门窗、玻璃清洁;

(4)自动门和门前台阶、地面清洁;

(5)墙裙、楼梯扶手及走廊,玻璃门(栏杆)、窗随时清洁,保持光亮、无积尘,卫生间地面无积水、积污。

(6)院场地面无纸屑果皮,无成堆成片垃圾。

(7)会议室使用完后马上清洁。

(8)及时将垃圾收集到指定地点。

2、定期保洁

(1)院场地面每周全面清扫一次;

(2)墙裙、楼梯扶手及走廊,玻璃门(栏杆)、窗每周一、周四清洁一次。

(二)清扫标准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约定时间保洁,保洁员在特殊情况及环境影响下,街道将随时协助。

(2)地面、走廊、卫生间等无杂物、无积水、无味道。

四、卫生检查及处罚:

党政办将组织专人按照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的原则,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保洁员整改,一般问题30分钟内整改完毕,重要问题3个小时内整改完毕。如在以上期限内未完成整改,将处以10—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