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设立《衡州路街道办事处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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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座落单位、街道各部门:

根据省、市、区文件精神,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将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变更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其职责、人员明确如下:

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工作职能:负责建立健全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并具体实施;负责督促、落实、指导计划生育工作,兑现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负责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依法处理卫生和计划生育违法行为。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指导社区(村)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指导、协同开展街道爱国卫生和居民卫生健康工作。

工作职责:

(一)在党委、办事处的领导下,把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街道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社区服务中心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二)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上报和交流工作。负责本辖区计划生育工作者的专业培训和业务管理。

(三)依法开展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依法查处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和胎儿性别鉴定。

(四)组织并指导社区(村)和辖区内座落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宣传教育活动。

(五)负责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公共卫生知识的普及、避孕药具的供应管理和指导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六)依法审核发放计划生育各类证件证明,协调落实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辖区居民的奖励政策。

(七)开展流动人口均等化管理和服务,办理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维护群众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八)负责处理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的日常性事务,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各类文件的拟稿、报签、打印、分发及文书档案管理;负责组织以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名义召开的各项会议。

(九)组织、指导、协同开展街道公共卫生防控和爱国卫生与居民卫生健康工作。

(十)负责协调上级对口部门的工作。完成街道党委、办事处和上级卫生和计划生育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工作人员设置:

  任: 肖志伟

副主任: 刘美梅 陈 冰

流动人口管理站长:龙忠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