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州路街道2017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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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珠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知》,(珠安办【2017】10号)文件精神,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衡州路街道决定2017年5月中旬至12月底,在全街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19号)和国家、省、衡阳市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按照属地监管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结合衡阳市安全生产“大下沉、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十九大期间本辖区范围社会安全稳定。

二、工作重点

在街道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重点内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术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三同时”规定的;

(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建设的。

(2)无牌、无证、报废、非法拼装车辆上路行驶的;

(3)水上交通;无证照、证照过期从事水上作业的;

(4)非法加油的、加气代销点;

(5)非法生产烟花炮竹作坊、非法经营门店,在居民区等人员集中场所储存烟花炮竹的;

(6)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7)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转的。

    8)打击存在粉尘爆炸危险性企业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整治违规动火用电,通风除尘防静电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2017年5月中旬,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自查自纠阶段(5月中旬—6月底)

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查找工作盲区,填补监管漏洞,完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迅速动员部署,针对当前工作的薄弱环节、重点环节开展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对辖区内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各社区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动要及时报告街道安监站。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7月—10月)

配合区政府、区安委会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在本辖区范围内,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升阶段(11月—12月

     街道要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打非治违”专项领导小组,由街道副书记、主任贺海啸任组长,党委委员、副主任谢桂林任副组长,安监站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站,由肖利平负责日常事务。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要落实“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三)加强信息报送。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报送打非治违”季度工作总结,12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报送区安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