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范围内进一步规范摩托车通行区域的通告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文明建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出行,规范城区摩托车通行秩序,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城区交通管理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及路段

东风路以西、双桥路以南(湘江北路口至蔡伦大道匝道)、蒸水南路以东(船山西路匝道口至解放大道路口)、衡州大道以北(新园路口至杨柳立交匝道口)围成的区域,不含蔡伦大道。

二、限行区域及路段

禁行区域或路段以外的城市建成区(是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其它区域或路段。

三、禁行和限行时间

1.禁行区域和路段实行24小时禁行;

2.限行区域限行时间7:30至8:30;11:30至12:30;17:30至18:30。

四、注意事项

1.禁行区域和路段禁止摩托车驶入,限行区域和路段在限行时间内禁止摩托车通行;

2.严禁上路行驶的摩托车闯红灯、逆行、加装遮阳伞具、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超速行驶、违法载人、违法停车等行为,违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依法处理;

3.对拒不执行本通告,阻碍公安交警依法执行职务或借机聚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发布时间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由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解释。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