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乡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珠和政发〔2021〕13号
和平乡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建设生态宜居农村。根据本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设立机构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健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候选人
副组长:刘 冲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候选人
成 员:胡 星、刘增明、彭玉文、刘君林、王龙祥
刘建玲、文军军、戴 丽、龙敦伟、邓翼军
王奕为、李春鹏、朱前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落实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和平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具体牵头落实。办公室设内勤1名,负责收集汇总各类环卫资料,设巡查队员2名,环卫车司机2名。
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一)日常卫生保洁。在全乡范围的重点场所放置钩臂箱,箱内的垃圾由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负责清运,钩臂箱周边卫生由座落村负责清理;
(二)牵头组织集中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负责牵头组织大型活动及突击性环境整治行动,调配各村环卫人员。各村因垃圾量增大需增加钩臂箱的,需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进行申请;
(三)对全乡范围环卫工作进行巡查。负责对各村环卫工作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加强与各村的协调和对接,严格落实上级交办的任务,确保考核不出问题;
(四)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经费保障
1、除区财政拨付的工作经费外,乡财政对每村再拨付3万元,全年分2次拨付。
2、被市、区督查、通报整改需投入的经费由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向领导小组报告,视情况决定。
四、整治内容
1、按照"全民参与、集中整治、属地管理、村组为主"的原则,以集中清理积存垃圾为重点,通过整治,做到房前屋后整治干净,无污水,无可见垃圾,公共区域积存垃圾清运彻底,无卫生死角,水塘无漂浮垃圾。
2、坐落单位及重点项目周边环境卫生由村与坐落单位或项目施工方协调;农贸市场的卫生(包括市场周边),由市场方负责;我乡已建成的安置(开发)小区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由该楼盘所坐落的村及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方负责。
五、考核组织
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实施。
六、考核范围
主次干道、市场周边、房前屋后、鱼塘、项目工地及我乡安置房周边。(区政府对我乡检查的区域都在考核范围。)
七、考核内容
1、环境卫生:各村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行动进行到位;
2、组织建设:各村成立环卫组织,是否安排村、(支)委委员一名专抓环卫工作,村级设环卫专干;
3、制度建设:各村是否建立健全环卫管理制度;
4、经费保障:环卫工作经费是否列入村级预算安排;
5、台账整理:制定具体的年度环境卫生工作计划和辖区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村环卫机构应当有日常检查台账、环卫设施台账和环境卫生举报登记台账。
八、考核方法
(一)暗检。不定期组织考评人员进行暗检,通过文字、照片、视频的方式进行记录。
(二)明检。每季度进行一次明检,辖区内村部办公室、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及安置房周边为必检点,根据考核标准进行现场评分。
(三)交叉检查。每季度组织全乡各村环卫专干开展一次交叉检查,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进行现场评分。
九、考核内容和标准
见附件:(和平乡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扣分细则)
十、奖惩办法
1、纳入全乡网格化责任区考核方案。
2、本方案考核范围自2021年4月起。
和平乡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