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 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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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文件精神,深化民政改革创新,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发挥好民政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从2018年起,省厅将启动开展新一轮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新时代居民群众对美好社区生活的需要,紧紧围绕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先行先试,深化改革,努力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借鉴、可复制的创新经验,力争实验区真正成为推进基层治理体制改革的有益载体、提升基层社会服务的时代先锋、促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

 

  二、创建数量

 

  2018年,全省创建新一轮首批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20个。从2019年开始,成熟一个,认定一个,推动实验区创建常态化。创建工作以县市区为申报单位,每个实验县市区可在已有基础上全面部署开展,也可先期集中在1-2个乡镇(街道)进行实验,探索出较为成熟的经验模式后,再扩大实验范围。

 

  三、创建条件

 

  实验区的创建要符合县市区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乡镇(街道)基层基础扎实、民政部门牵头指导能力较强、工作具有创新意识和改革积极性、能发挥辐射和示范效应等先决条件。省厅区分不同地区、不同类别,在充分考虑现实可能性的基础上,整体规划,分类实验,优先考虑符合实验主题、已有改革创新举措并取得初步成效的单位作为实验区。

 

  四、创建程序

 

  (一)自愿申报。各申报单位要紧紧围绕健全乡镇政府服务体系、提升街道社区治理服务能力、完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推进基层五化民政能力建设等实验内容,结合实验参考选题(详见附件1),根据本地实际确定1个实验主题,也可围绕实验内容另行选题,以县市区政府名义填报《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申报表》(详见附件2),研究制定实验方案。实验方案包括以下内容:(1)实验背景(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实验基础、面临主要问题);(2)实验主题和实验目标;(3)实验举措(重点任务、分期规划);(4)实验保障(组织保障、经费保障、智力保障、宣传保障)。

 

  (二)市州推荐。市州民政部门对辖区申报单位的报送材料严格审查,审查同意后报省厅基政处;申报单位暂不具备实验条件的,可进一步指导提升,待条件成熟后再申报。原则上,各市州2018年推荐实验区创建单位不得多于3个,以后每年成熟一个,推荐一个。所有申报材料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光盘。

 

  (三)评审认定。省厅坚持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采取会议评审、实地评审等方式,从实验区申报单位的工作基础、实验主题方案、实验保障力度、市州民政部门支持力度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在湖南民政网公示创建实验区名单;公示无异议的,以省厅名义发文认定,并从省福彩公益金中给予每个实验区50万元的资金支持,用于重点资助实验区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创新服务载体、拓展服务功能、健全服务机制、完善服务体系,不断解决好服务社区居民群众、深化基层民主自治和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中所面临的急、难、盼问题。

 

  (四)实验探索。实验期限一般为两年。各实验区紧紧围绕省厅批复的实验方案,明确领导责任和部门分工,制定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完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保障资金投入和监督检查,确保实验目标和任务全面完成。凡涉及内容变更、进度调整和实验中止等事项,均应报省厅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期内,各实验区应按时上报年度实验总结,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效。

 

  (五)评估验收。省厅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和结项验收,分别给予先进、合格、不合格等级评定,并发文通报。中期评估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省厅再给予50万元的资金资助,对于成效特别突出的还可加大支持力度。结项验收被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可以另行申报新的实验主题,省厅将继续给予资金支持;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推荐申报全国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全省深化改革创新成果。所有实验成果将采取宣传推介、培训交流等方式进行转化运用。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做好推荐工作。开展实验区创建活动,是加强和完善街道社区治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五化民政建设的有力抓手。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宁缺勿滥,真正把符合创建条件的单位遴选出来,为开展实验工作夯实基础。

 

  (二)抓紧上报相关材料。2018年,各市州应于5月15日前,将《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申报表》报省厅基政处;省厅评审通过后,一个月内报实验方案。从2019年开始,各地申报表和实验方案应同时上报。

 

  (三)强化工作协调指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统筹整合,在民政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上向实验区倾斜。市州民政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实验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支持保障。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发挥牵头协调职责,形成部门协同合力,探索形成创新成果,将实验区打造成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排头兵。

 

 

 

  附件1.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参考选题

 

  2.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申报表

 

 

 

 

 

  湖南省民政厅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