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乡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珠晖区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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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乡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珠晖区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现将关于印发《珠晖区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珠消安20221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珠晖区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和平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7






珠晖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


珠消安〔2022〕1号

                                                                                                                                                             


关于印发《珠晖区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消安委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为做好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要求,现将《珠晖区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衡阳市珠晖区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2年1月6日

珠晖区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深刻吸取历年来冬春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消安委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好安全和发展,围绕全国"两会"、北京冬奥会、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突出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风险隐患,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有效预防较大和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坚决防止高风险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1.开展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既有高层建筑排查整治,紧盯消防设施、防火封堵等关键环节,继续深化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专项整治,对照前期排查建立的隐患问题清单,挂账整改、照单销号。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没有物业管理的商住混合楼、老旧高层建筑、共用疏散楼梯间的商住混合体以及擅自改变楼层使用性质的高层建筑排查摸底。2022年1月底前,分类实施整治,完成隐患整改。(区住建局牵头,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2.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寄宿制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员工消防意识淡薄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冬防期间,加大对夜间营业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力度,每月开展夜查不少于2次。(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风险督导核查。扎实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检查,提醒约谈石化企业负责人,督促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消防装备设施配备和企业消防力量建设,针对冬春季特点制定严密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4.开展物流仓储场所、厂房专项整治。开展大型仓储物流、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工车间和集体宿舍的排查,重点纠治改变原建筑设计用途或使用性质、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要求,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装卸操作、占用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2022年1月15前完成物流仓储场所的摸底排查整治。(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力防止敏感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

1.强化涉疫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疫苗接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涉疫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易燃易爆物品等方面风险隐患。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要督促单位落实专人值守和紧急打开措施。商务、卫健等部门要每月组织对商场市场、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安全出口畅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区卫健局牵头,区商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配合)

2.加强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文物建筑、博物馆消防安全检查,突出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使用、值班值守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督促单位冬防期间开展一次电气线路检测和消防设施维护,结合文物修缮、设施改造,同步更新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物防技防设备,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区文旅体局牵头负责,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三)有效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火灾事故

1.强化老旧场所和小单位小场所检查整治。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城中村"、老旧小区等老旧场所以及九小场所等小单位小场所的排查整治,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不安全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要发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志愿者等力量,每月开展上门入户提醒,帮助群众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做到"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各相关行业部门对乡镇(街道)、农村中人员住宿、工作、培训等超过10人的自建房依法办理证照情况进行核查,并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2022年1月31日前,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要联合组织一次公安派出所民警、驻村辅警等消防业务培训,提升巡查、检查能力。(各乡镇、街道牵头,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2.深化"多合一"场所治理。要认真对照前期建立的"多合一"门店隐患治理清单,组织力量照单开展核查验收,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要列入督办事项跟踪督改,并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同时,要发动除"多合一"门店外的其它"多合一"场所的产权方或管理方对照整治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力量深入开展排查,建立隐患治理清单,督促指导隐患整改。(各乡镇、街道牵头,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3.开展安全取暖专项整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以小型销售门店为重点,加大假冒伪劣电取暖器具查处力度。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商场市场、学校等单位场所违规使用电取暖器进行排查整治。要积极采取"以旧换新"等措施,引导群众逐步淘汰不安全电取暖器具,并积极推广阻燃剂、阻火毯、独立式感烟探测火灾报警器等物防措施。乡镇(街道)要组织居(村)委会干部、网格员等基层力量,以独居老人居住场所为重点,逐门逐户开展安全取暖警示性排查,指导整改不安全取暖行为和隐患。(各乡镇、街道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四)主动防范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

1.聚焦新兴场所消防安全风险。深化密室逃脱类场所隐患排查,严查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突出问题,于2022年1月15日前逐家建立隐患清单。落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强化联动督改机制,督促经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各乡镇、街道牵头,区文旅体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配合)

2.聚焦新能源领域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查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车及蓄电池等配件的违法行为,集中查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设。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行政审批部门要强化源头管控,慎重审批在公共建筑内或人员密集场所周边设置的储能电站项目。(各乡镇、街道牵头,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五)加强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

1.推进岁末年初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根据全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即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开展重点行业隐患整治、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乡镇、街道和消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压实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责任。全国 "两会"、北京冬奥会、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落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及火灾高危单位等重点场所严管严控措施,加强关键环节防范,督促各社会单位加大防火巡查检查频次,筑牢安全屏障。(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乡镇、街道和消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3.落实重要节点严格管控措施。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和仓储物流、旅游景区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要提前介入,规范活动现场临时布展,督促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视情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夜间营业场所集中开展夜查,提前发布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全面降低火灾风险。(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乡镇、街道和消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2年1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广泛发动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2年1月16日至2022年全国"两会"结束)。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2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制度,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成立由段平华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徐劼平、区应急管理局局长王钧、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郑秀元、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袁向阳任副组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其它分管消防安全负责人为成员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袁向阳任主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各乡镇、街道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调度,主动研究解决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确保组织领导有力。

(二)开展综合整治。各单位要开展火灾风险自查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行业系统安全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实行清单治理。鼓励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提高检查质量,解决技术性整改难题。要持续加大火灾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健全完善有奖举报机制,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身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三)严格监督执法。要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基础上,突出精准执法,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场所要全覆盖监管。抓住"关键少数"单位主要负责人,核查落实法定职责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封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曝光一批。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对涉嫌犯罪的,要推动行刑衔接、及时移送;对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要纳入消防安全失信惩戒"黑名单",联合惩戒。

(四)深化宣传培训。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强常识性、警示性、经常性宣传,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要督促单位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尤其是加强消控室值班人员及(气)焊工等消防重点岗位人员专门培训,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大督导考核。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统筹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和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