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乡城管环卫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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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乡城管环卫整治工作方案

(试行)

 

和平乡位于珠晖区城乡结合部,农村户籍人口约2万,流动人口约20万。根据市、区城管环卫相关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按照乡党政联席会议确定的基本思路,“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结合和平乡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城管环卫工作的管理,提升城乡品位,改善城乡环境,现实行新的城管环卫机制,对相关机构进行改革,具体方案如下:

一、 机构设置

(一)设立和平乡城管环卫整治办:

①主任1名,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全乡范围内的城管环卫整治工作;

②内勤1名,主要负责收集汇总各类城管环卫会议活动、队员考勤、经费使用等资料。

(二)和平乡城管环卫整治办下设城管执法队、环卫清扫队2支队伍:

①城管执法队队长1名:队长主要负责6个行政村的城管巡查工作、队员上岗情况;队员8名,定路段定岗位对各村环境卫生进行督查,接受队长安排的日常事务。

②环卫清扫队队长1名:队长主要负责6个行政村的环卫巡查工作、环卫工人上岗情况。环卫清扫队下设6个班:和平班7人,新华班3人,新民班6人,江东班9人,湖东班6人,东山班6人,负责各自划分的路段环卫清扫清运工作;环卫工作人员接受队长的日常安排。

二、城管执法工作管理范围

1、和平乡辖区内的城管执法工作;

2、要求辖区内各市场管理方、物业管理方、施工管理方按照城管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三、环卫清扫清运工作范围

1、6个行政村辖区内主次巷道的清扫清运工作归环卫清扫队负责;

2、辖区内各大市场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由市场管理方负责;

3、辖区内已建成小区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由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方负责;

4、重点项目施工工地及周边环境卫生由施工方负责;

5、6个行政村辖区内村民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的清扫工作由各村负责。

四、经费保障

1、城管执法队所有经费由乡财政负责;环卫清扫队所有经费根据实际情况,经乡城管环卫整治办同意后由各村拨付。

2、6个行政村每村每年环卫工作经费不超过壹拾万元(¥100000元),不足部分由乡财政拨付补足。

3、和平乡环卫工作全年预算经费壹佰壹拾万元(¥:110万元),其中6个行政村共计负责60万元,乡财政负责50万元(含区财政拨付15万元)。

五、职责和要求

1、城管执法队职责和要求

①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工作、请销假等制度;

②负责全乡城管工作。

2、环卫清扫队职责和要求

①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工作、请销假等制度;

②负责责任区内的日常保洁及清扫清运工作;

③加强对垃圾清运工具的保管和保养,避免丢失和人为损坏工具。

六、绩效考核

1、各村主要负责本村范围内全部城管环卫工作的督办和跟进,并协调城管执法队、环卫清扫队与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

2、各村有权对驻村城管队队员进行个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建议。如驻点区域出现城管环卫问题,由各村提出书面建议,将直接影响城管队队员的每月绩效考核奖金的发放,直至除名。

3、各村有权对驻村环卫清扫队工人进行个人工作考核建议。如辖区内的垃圾清运清扫工作出现问题,由各村提出书面建议,将直接影响环卫清扫队工人的每月绩效考核奖金的发放,直至除名。

七、本方案执行时间为2018年9月1日始

附:2018年9月-2019年9月和平乡环卫清扫队人员、工资、劳保用品、福利待遇、车辆油费、维修费及添置清扫工具预算明细表

                                                                 

                             中共和平乡委员会

                            和平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