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乡关于建立宗教工作二级责任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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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村:
为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切实加强对全乡宗教工作的有效管理,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我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本乡宗教工作二级责任制。
一、成立乡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宗教事务管理,现将乡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周小峰 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工委主任
副组长:谢德雅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成 员:洪 帅 综治办主任
杨金凤 党政办主任
刘志青 民宗专干
二、各村宗教工作由村支书负责,下设民族宗教工作专干,现将村宗教工作人员通知如下:
|   单位
            |   负责人
            |   民宗专干
            | 
|   和平村
            |   龙盛武
            |   龙敦伟
            | 
|   新民村
            |   李代清
            |   王龙祥
            | 
|   新华村
            |   彭玉文
            |   涂晓武
            | 
|   东山村
            |   王良好
            |   王元元
            | 
|   江东村
            |   刘增明
            |   唐孝纯
            | 
|   湖东村
            |   朱诗涤
            |   石为
            | 
中共和平乡委员会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