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乡关于建立宗教工作二级责任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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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村:
为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切实加强对全乡宗教工作的有效管理,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我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本乡宗教工作二级责任制。
一、成立乡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宗教事务管理,现将乡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周小峰 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工委主任
副组长:谢德雅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成 员:洪 帅 综治办主任
杨金凤 党政办主任
刘志青 民宗专干
二、各村宗教工作由村支书负责,下设民族宗教工作专干,现将村宗教工作人员通知如下: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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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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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专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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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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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盛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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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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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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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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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龙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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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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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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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晓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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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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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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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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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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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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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孝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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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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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诗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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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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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和平乡委员会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