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和平乡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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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
和平乡
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的
通
知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卫生计生系统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经
乡党政联席会议
研究,决定成立
和平乡
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成立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 任:
涂新
成 员:
吴强、陈桂芝、戴文武、彭露、周春香、李素颖
祝春花
办公室地点设104室,由涂新负责日常工作。
二、乡卫生计生办职责
(一)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区卫生计生局的业务指导下完成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二)负责本辖区人口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及《再生育服务证》申请初审上报。
(三)依据《湖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受区卫生计生局的委托,负责社会抚养费征收具体工作。
(四)负责督促乡卫生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健康服务。
(五)协助开展本辖区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和日常监管。
(六)组织开展辖区内爱国卫生运动。
(七)组织开展辖区内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八)做好本辖区全员人口计生信息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九)协助对辖区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现场控制和处理。
(十)依法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乡卫生计生办
成员工作职责
涂
新:卫计办主任,负责卫计办全面工作;
(一)乡卫生计生办指导卫生院设立“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制定具体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定时派送药具,指导乡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日常工作开展。
(二)共同做好生殖健康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查环查孕及妇女病普查,乡卫生计生办负责组织发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提供检查服务。
(三)共同做好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保健等宣传工作,共同对村级卫生计生专干和乡村医生提供培训指导。乡镇卫生计生办负责组织发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授课培训。
(四)共同做好婚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乡卫生计生办负责组织、发动、宣传工作;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做好采样检查及系统录入工作。
(五)共同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同处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六)分类开展对象随访服务工作。乡卫生计生办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早孕随访及妊娠结局随访工作;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做好产前筛查高危孕产妇妊娠结局随访工作。共同指导村级做好对象生育全过程随访工作。
(七)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其他工作职责有:负责做好乡级避孕药具领取、保管、发放、账册登记及避孕药具购调存报表报送工作,指导村级做好避孕药具发放及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门诊咨询、指导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有资质的乡镇卫生院开展放取环、人流等计划生育手术服务。
(八)乡卫生计生办其他工作职责有: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殖健康服务、避孕药具等报表工作;做好病残儿鉴定摸底、初审、材料上报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手术及术后并发症对象医药费报销、初审及上报工作;定期向乡妇保人员通报早孕及妊娠信息等。
以上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宣传服务对象均包括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
和平乡人民
政府
2016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