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和平乡城乡低保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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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会议部署,结合“互联网+监督”平台与领取低保人员比对的相关疑似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衡阳市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对照检查,进一步挤干水分,确保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和平乡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彭建军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 凌  翔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 肖高欣  乡民政办主任

 

  禤文湘  乡民政办副主任

 

  丁隆丹  江东村民政专干

 

  何跃国  东山村民政专干

 

  王龙祥  新民村民政专干

 

  石  为  湖东村民政专干

 

  石少刚  新华村民政专干

 

  李  波  和平村民政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和平乡民政办,由肖高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和平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