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和平乡城乡低保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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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会议部署,结合“互联网+监督”平台与领取低保人员比对的相关疑似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衡阳市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对照检查,进一步挤干水分,确保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和平乡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彭建军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 凌 翔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 肖高欣 乡民政办主任
禤文湘 乡民政办副主任
丁隆丹 江东村民政专干
何跃国 东山村民政专干
王龙祥 新民村民政专干
石 为 湖东村民政专干
石少刚 新华村民政专干
李 波 和平村民政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和平乡民政办,由肖高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和平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