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和平乡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珠晖区和平乡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建设干净整洁美丽宜居村庄,根据乡党委、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在全乡广泛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五大整治,四大提升”(治房、治水、治厕、治垃圾、治“五乱”整治,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乡风文明、乡村治理提升)为主要内容,全面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力度,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确保2024年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到12月底,全乡所有的行政村、社区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目标,在此基础上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向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转变,力争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中争先创优。
2024年,重点围绕“三重点、一全域、一建设”开展整治和创建 ,打造美丽乡村示范窗口和风景线。
三重点:①国、省、市示范镇村及一批重点村(新华村、新民村、湖东村、江东村)。②重点场所(酃湖公园周边、农村各类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田边、园里、水塘)。③重点线路(107国道、省、县、乡道路、村主次干道、衡州大道、船山东路、内环东路、衡花路、衡茶路、铁路沿线)。
一全域:6个村、2个社区全域开展“大清扫、大整理、大清废”行动,全面清理归置村域特别是公路两侧、巷道、公共活动场所、农村集贸市场、房屋周边的各类垃圾、杂物柴草、破旧围栏等。
一建设: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推进精品村、美丽乡村、美丽屋场、美丽庭院建设,新创建一批省、市级美丽(和美)乡村,推动再巩固再提质。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治房、治水、治厕、治垃圾、治“五乱”五大整治行动
1.农房整治。将“空心房”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整治对象,对“违建房”“危旧房”“空心房”“偏杂房”和残垣断壁等进行全面清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进行拆除或修缮美化利用。开展废弃猪圈牛栏鸡舍、破损遮阳(雨)棚、“大棚房”和农业设施用房专项清理行动,坚决清理违规违法搭建的钢架、彩钢、砖混建筑物、构筑物。
2.污水治理。按照“保”饮水、“治”污水、“消”黑水的思路,精准推进农村饮用水、生活污水、黑臭水体“三水同治”,探索农村低成本污水处理方式。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大农村改厕力度,突出餐厨废水、洗涤废水、厕所废水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综合治理,消除黑臭水体。充分发挥乡村河长体系的末梢功能,加强农村河湖管理。
3.厕所改造。坚持“整村推进、分类示范、自愿申报、先建后验、以奖代补”的原则,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完成省下达改厕任务,全面落实“首厕过关制”,确保改厕质量。加强已改户厕维护,确保能用好用,及时排查整治问题厕所。加大旱厕排查拆除力度,基本实现应拆尽拆旱厕清零。
4.垃圾清理。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从源头分类、统一转运、日常清理整治多环节入手,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清理工作。源头分类。科学制定垃圾分类标准,基本实现每户民居前设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逐步建立起“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的回收利用体系。统一转运。完善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垃圾收运和处理设备,确保所有村、社区均设有专业保洁队伍,做到垃圾及时清扫转运,保洁工作常态运行。国省县乡道两旁、街道、河流、池塘等区域无暴露垃圾,公共区域、道路、田园、水塘、房前屋后无生产生活垃圾。引入市场管护体制,探索按每人每年征收一定的清洁费,提高村民主体意识。日常清理整治。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村内环境整治活动,实行农村“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制度,引导动员农户清理整治房前屋后,建设美丽庭院;全面清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同时要大力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加强对农村各类生产经营场所、农田园地内的畜禽尸体粪污、农药肥料包装物、农用残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的清理,严格按照规定处置。
5.“五乱”整治。整治乱堆乱放,引导农户自觉保持房前屋后的整洁、整齐、美观,按照“房前尽量不摆、房后尽量少摆”的原则,不随意摆放农机具、杂物、废品,保持物品堆放整洁有序。整治乱贴乱画,全面整治村庄外墙立面张贴喷涂的非法小广告和废弃宣传标语,进一步规范设置广告和招牌。整治乱接乱拉,按照因地制宜、规范美观、安全有序要求,全面整治“三线”(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电视线),重点治理“蜘蛛网”、线杆倾斜、废弃杆线等影响安全和村容村貌的现象。整治乱丢乱扔,及时劝导制止随意乱扔垃圾和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推动垃圾入桶、入箱,及时清理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乱走乱窜,大力整治随意横穿农村马路行为,规范整治农村占道经营。推动在乡镇、村主干道周边实行畜禽圈养。
(二)积极开展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乡风文明、乡村治理四大提升行动
1.开展村庄规划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村庄规划的管理和统筹落实,各村编制好村庄简易实用规划,通盘考虑村民建房、土地规划、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多规合一”。合理确定城郊融合类、农业发展类、生态保护类、特色保护类、集聚提升类5类村庄分类,科学划定整治范围和提升标准。加强对农房屋顶、立面、高度、体量、色彩、材质、围墙等风貌要素管控,推动村域内农房风貌相对统一、整体协调,加强村庄建筑风貌引导,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
2.开展基础设施提升行动。推动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建设一批“四好农村路”,打造一批“最美农村路”。各村因地制宜,建设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做好农村水、电、路、气、讯、广电、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五园”兴乡(富美庭园、鲜美果园、丰美菜园、秀美花园、健美乐园),打造“美丽屋场”“美丽庭院”。
3.开展乡风文明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简办红事白事,发挥村规民约引导作用和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监督作用,重点破除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盲目攀比等陈规陋习。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清洁卫生户”“最美农户”等先进典型评选,增强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性。
4.开展乡村治理提升行动。探索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充分激发村级自治组织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等村民自治制度,坚持“农民的事农民干、农民管”,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制定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制度。鼓励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上旬)。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栏、横幅、微信等方式多形式、多角度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动员群众人人参与,为整治活动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环境整治常态长效。
(二)整治提升阶段(3月—11月)。各村、社区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排查问题、全力整改,相互借鉴,全面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期完成。
(三)考核评比阶段(12月)。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协助组成督查组,综合月考核、季评比成绩,负责对各村、社区实施成效进行全年考核评比,对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罚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总调度、业务指导、督查考核。强化村、社区联点领导的主抓责任,村、社区的党组织书记具体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并对实施效果负责。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微信群、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开展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一批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对整治效果不佳、脏乱差现象突出的地方进行公开曝光。特别要宣传推介村民筹资筹劳,自己动手开展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典型作法,广泛激发农民主体意识。
(三)加大投入,强化保障。乡财政所要统筹和整合各方面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涉农项目资金安排要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倾斜。按照“群众筹集、财政奖补、社会捐助、联点单位帮扶、村级集体经济安排”的思路,以及创新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群众家门口的事情自己做、群众投工投劳投料、以工代赈等办法,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强化督查调度,每月采取不定期暗访方式抽查3个村、1个社区,坚持“四不两直”的督查制度,针对突出问题,及时通报、及时交办、及时整改。根据督查和整改情况,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每月发布一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红黄榜,对抽查的村、社区进行排名。对工作推动迅速、整治效果突出的村、社区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在全市季度考核中实行同奖同罚,乡政府获得的奖励将奖给受检的村、社区,乡政府受到的处罚将由受检的村、社区承担。对应工作不力、效果不佳、工作行动迟缓导致乡政府上市月度黄榜及市季度“十差乡镇(街道)”的村、社区由乡党委书记约谈相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