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乡2018年财政预算报告
一、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区直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乡人大的监督下,通过全乡人民的共同努力,财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全乡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顺利、稳步发展,提供了基本的财力保障。
2017年度全乡完成财政总收入1308.74万元,比上年增加42.04万元,全乡财政总支出1298.93万元,比上年增加38.17%,收支两抵,节余9.81万元。
(一)财政总收入1308.74万元
1、上级财政补助收入482.54万元。其中(1)统发工资241.19万元;(2)村级运转经费112.53万元;(3)农业、林业、水利事务1.6万元;(4)其它事务3万元;(5)行政运行经费61万元;(6)行政单位医疗及住房公积金补助34.24万元;(7)其它补助28.98万元。
2、上级民政优抚专项资金90万元;
3、农村环境整治经费20.2万元;
4、综治维稳经费10万元;
5、其它收入706万元。
(二)财政总支出1298.93万元
1、民政优抚及社会救济115.76万元;
2、敬老院经费20.1万元;
3、村级运转经费112.53万元;
4、农村环境整治经费75.9万元;
5、综治维稳经费51.3万元;
6、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625.39万元;
7、文教、卫生计生工作及扶助经费29.4万元;
8、文明创建活动费用71.94万元;
9、行政运行经费142.21万元;
10、农、林、水利事务经费50.4万元;
11、其它支出4万元。
二、主要工作做法
2017年的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财政工作实现了“财政收入保增长、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财政支出保重点、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总体目标,为全乡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有力保障,具体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合理调度资金,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健全内部监督和管理制度,保证资金使用合法性、安全性,及时足额拨付各项专项资金。统筹安排财力,确保政府各部门及重点工程正常运转。
(2)着力民生保障,推动和谐发展。严格按照强农惠民政策,确保资助资金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完善村级公益事业,改善乡村资源环境。
(3)规范财政管理,坚持量入为出。坚持勤俭节约、继续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不断降低行政成本。
三、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全乡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2018年度全乡财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努力培植财源,扩大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工程和民生支出,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全面提高我乡财政公共管理水平,为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财力保障,为打造“一体两翼”、建设“五个珠晖”贡献力量。
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总的原则是:全乡财政总收入与上年持平。财政支出要确保工资发放,加大民生投入,增加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同时,要充分体现勤俭节约,在确保正常性工资支出的前提下,安排好各项专项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我乡2018年全乡财政总收入计划1320万元,财政总支出1310万元,收支两抵,结余10万元。
(一)财政收入预算指标1320万元
1、上级财政补助收入500万元;
2、上级民政优抚、社会救济专项资金100万元;
3、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资金300万元;
4、其它收入420万元。
(二)财政支出预算指标1310万元
1、民政优抚及社会救济、困难补助130万元;
2、村级运转经费115万元;
3、综治维稳经费50万元;
4、农村环境整治经费80万元;
5、农林、水利、文化、教育、卫生计生事业经费90万元;
6、机关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社会保障缴费650万元;
7、公务费、会议费及行政运行经费145万元;
8、其它支出50万元。
四、为了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2018年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1、生财有道,支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落实财政政策,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2、聚财有法,为乡财政涵养充裕财源。落实区委发展战略,推动产业升级,促进项目资金良性运行。
3、用财有度,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一是保证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按时到位;二是做好扶贫资金配套管理;三是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发展;四是加大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投入,五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4、管财有效,切实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遵照执行《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保证乡政府正常运转的基础上,优化乡镇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财政监管体系,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