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路街道"星级商圈 五星商户"打造实施方案
为加速推进"城乡治理标准化"工作开展进程,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强做大我街经济实力原地倍增工作,结合我街商贸地域特点、人文环境特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城乡治理标准化"为依托,以盘活老旧商圈唱新曲为目标。通过"三明确"(明确标准、明确规则、明确管理),动员企业主体、商铺业主积极参与到打造工作中来,与我街携手共建"标准化"商圈、共创经济上升新高潮。
二、组织领导
街道形成以街道主要领导为主管,班子同管,各站、办、所、相关社区、企业主体齐抓共管的工作小组。以推动"星级商圈五星商户"打造工作落实落地。
组 长:王 钧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主持街道行政工作)
常务副组长:文 雅 人大工委主任
第一副组长:麻肃钰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 组 长:王 峰 纪工委书记
匡朝林 办事处副主任
陈 瑛 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华冠楠 党政综合办主任、团工委书记
邓 娜 经济发展办主任、财政所所长
管海娥 社会事务办主任
邹 艳 纪工委副书记、组织干事、妇联主席
钟剑虹 应急管理办负责人
秦 明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文化综合服务站站长
卿志强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马 杰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负责人
周燕琴 上溪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主任
肖 婷 车站坪社区副主任(主持社区全面工作)
贺艳兰 葵花里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主任
唐伯君 临江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主任
王姣美 荷花坪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主任
蒋海艳 湖北路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主任
单 娜 和平小区社区党总支负责人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由华冠楠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星级商圈五星商户"打造的日常工作的协调衔接。
三、打造标准
(一)诚实信用之星
1.以诚待人,信守承诺,诚信经营,合法经营。说话公道,办事公正,遇事讲理,践行公德。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城市文明公约,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商铺店员无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抵制邪教和非法组织活动,不信谣传谣,不沾染"黄赌毒",自觉参与平安建设,注重与周边商铺间邻里守护、无矛盾纠纷发生。
(二)文明关爱之星
1.尊重顾客,营业期间时刻注意仪容仪表端庄,具备关注他人的精神,与顾客交往过程中克己、慎重、积极主动、礼貌待人、适度得体、以诚待人。
2.做到拾金不昧,在金钱等物品方面不动容,能积极主动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失主。
3.爱护社会和市场内的一切公共财物,能积极和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作斗争。并能积极参加街道和属地社区组织的各项帮困助学等公益活动。
(三)真诚服务之星
1.商铺在营业中能以良好的心态去面对顾客服务,充分运用所掌握的技能及产品的性能,尽可能的向顾客提供优质服务的意识,树立"顾客优先、顾客主上"的原则。
2.面对顾客时表现出商铺的主观能动性,热忱的向顾客介绍商品、帮助顾客购选商品。在营业时间内应当充分展现对待顾客的服务礼仪、语言。
3.有效的整理反馈顾客的投诉信息,及时改进在服务中的不足,促进顾客的消费忠诚度。
(四)卫生整洁之星
1.讲究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商铺内外整洁卫生、环境好。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扔乱倒垃圾。
2.树立节能环保意识,提倡绿色消费。保护生态环境,珍爱自然资源,积极参与街道或属地社区组织的植树护绿、清洁家园等环境维护志愿服务行动,自觉投身生态文明建设。
(五)安全营商之星
1.在营业期间自觉注重安全生产,不私搭乱建,主动反应在营业期间发现的安全隐患,并完成商铺内力所能级的安全隐患消除工作;对于较大的安全隐患在做到及时反馈的同时积极向属地社区提供可行性整改建议。做到下班断水断电场清,做到我的商铺不给他人造成危害,我的商铺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2.模范带头遵守市场内的安全管理规定,并主动参与街道或属地社区组织的安全生产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带动和影响周边商铺做好安全工作。全年商铺未发生安全事故。
四、创评程序
"星级商圈五星商户"打造评选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在营业商铺。评选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评申报。商铺对照打造标准进行自评,填写由社区发放的"星级商圈五星商户"打造申报表,交至属地社区汇总。
(二)评审定星。以社区为单位成立由班子成员、相关站办所代表、社区代表、市场代表、群众代表等组成的7支评审团,根据现场复核、无记名投票方式,每支评审团上报2家"星级商圈五星商户",共14家,交由办公室汇总。再由广东路街道、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商贸服务中心代表组成联合终审团,共同按照实际情况选出"星级商圈五星商户",并进行张榜公示。每半年进行一次复审。
(三)授星挂牌。街道纪工委对评选活动进行监督,并全程参与审核社区评审团报送的"星级商圈五星商户"申请表。街道党政办统一制作"星级商圈五星商户"牌及动态公示栏,由班子成员悬挂星牌,属地社区负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
附件:1.广东路街道"星级商圈五星商户"预算
2.广东路街道"星级商圈五星商户"考核评分表
3.广东路街道"星级商圈五星商户"申请表
珠晖区广东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29日
附件1
广东路街道"星级商圈五星商户"预算
1、10个"星级商圈五星商户"牌,费用元;
新闻宣传费用1000元;
重要交通路口公示栏(鑫都、创景外滩、湘江宾馆、第一人民医院、东三角线、湘水明珠、湘江名苑)
共计元
附件2
广东路街道"星级商圈五星商户"考核评分表
考核单位:分值:500分考评时间:年月日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扣分标准 | 考评方式 | 得分 | 总得分 |
1 | 诚实信用 | 证照齐全 15分 | 100分 | (1)营业执照未获得、过期的扣5分;(2)食品卫生安全许可证缺失、未更新的扣5分;(3)无市场监管部门评定等级表的扣5分 | 现场察看 | ||
经营规范 25分 | (1)使用国家、省、市明令淘汰的生产设备和危险物品的扣10分;(2)占道经营、占摊经营的扣5分;(3)不签订"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的扣5分;(4)户外广告和店名管理不符合《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要求的,其内容与审批批准的内容不一致,含有封建、迷信、反动、淫秽等不良色彩内容的扣5分 | 现场察看 | |||||
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管理 15分 | (1)物业管理、商品质量、卫生、治安、消防等工作制度不健全的扣5分;(2)不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管理的扣5分;(3)不按时缴纳租金、水电费用的扣5分 | 现场察看 | |||||
明码标价 10分 | (1)缺斤少两的扣5分;(2)不明码标价的扣5分; | 现场察看 | |||||
自愿买卖 20分 | (1)强买强卖、威胁消费者的扣20分; | 现场察看 | |||||
不制假售假、不以次充好 15分 | (1)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扣5分;(2)以次充好的扣5分;(3)有商品质量投诉和举报的扣5分 | 现场察看 走访询问 | |||||
2 | 文明关爱 | 热心公益 40分 | 100分 | (1)损害和破坏社会和市场内公共财物的扣20分;(2)存在不支持属地文明创建等公益活动情形的扣20分 | 现场察看 走访询问 | ||
拾金不昧 30分 | (1)未主动提醒顾客保管好贵重物品扣10分;(2)未主动联系失主归还物品扣10分;(3)发现偷窃和其他损害顾客财务情形未及时提供帮助的扣10分。 | 现场察看 走访询问 | |||||
仪态端庄 30分 | (1)员工出现赤膊、穿短裤等衣服的扣5分;(2)未按规定着工作服、佩戴工号牌的扣5分 | 现场察看 | |||||
3 | 真诚服务 | 待客热情 30分 | 100分 | (1)未做到微笑服务的扣15分;(2)对消费者漠不关心、消费者有需求爱答不理的扣15分 | 现场察看 走访询问 | ||
语言文明 30分 | (1)举止不文明或用语不礼貌的扣15分;(2)以言语侮辱、诽谤消费者的扣15分 | 现场察看 走访询问 | |||||
服务态度好 40分 | (1)与消费者争吵斗殴的扣15分;(2)有消费者投诉的扣15分;(3)未做到三米服务、上前服务、微笑服务的扣10分 | 现场察看 走访询问 | |||||
4 | 卫生整洁 | 店面布局合理 30分 | 100分 | (1)商品(物品)摆放不整齐美观的扣15分;(2)不通风有异味的扣10分;(3)功能区域划分不清晰的扣5分 | 现场察看 | ||
爱护环境 30分 | (1)乱建遮阳棚、广告牌的扣15分;(2)乱发小广告的扣5分;(3)不维护门前卫生、乱丢垃圾的扣5分;(4)垃圾桶未做到分类的扣5分 | 现场察看 | |||||
自觉做好门前"四包" 40分 | (1)未能做到门前"四包"的扣35分;(2)门前出现车辆乱停乱放的扣5分 | 现场察看 | |||||
5 | 安全营商 | 相关制度和安全器材齐全完善 50分 | 100分 | (1)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的扣10分;(2)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的扣10分;(3)抽查有关岗位从业人员证书,没有的扣10分;(4)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且未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地点的扣10分;(5)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防火卷帘、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不正常状态未检查、未按照规定设置的扣10分 | 现场察看 | ||
未出现过严重安全事故 50分 | (1)未给员工缴纳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扣20分;(2)擅自关闭、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相应的消防联动设备的扣15分;(3)发生过严重安全事故的扣15分,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扣50分 | 现场察看 |
附件3
广东路街道"星级商圈五星商户"
申请表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
单位法定代表人 | 联系方式 | ||
量化评分得分 | |||
自我评价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社区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街道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属地派出所 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商务局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市场监管局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城管执法局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商贸服务中心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两份,社区留档一份,街道留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