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阳渡街道耕地抛荒治理 网格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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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街道网格化联点方案,责任到人,切实遏制耕地抛荒。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耕地抛荒治理网格化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街道耕地抛荒工作统筹协调、督查调度、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刘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谭超鹏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新龙村负责人:胡     刘全训

民星村负责人:徐佳琪   朱日升

兴湘村负责人:刘俊杰   郭四清

太山村负责人:周雪莲   周飞鸽

金松村负责人:罗辅龙   周顺生

光辉村负责人:全志兵        李长春

沿兴村负责人:胡洪波     

新坪村负责人:唐     贺海军

东阳渡村负责人:匡     刘宏春

其他各村街道联点工作人员及村干部由各村负责人安排包干到组,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

领导小组下设督查指导组,街道纪工委、农业站牵头,阳有能、谢霖、资亮廷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督查各村耕地抛荒治理情况及追责问责。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各村根据街道下发的《珠晖区东阳渡街道2021年加强粮食生产遏制耕地抛荒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村耕地抛荒治理工作方案,必须确保本村方案切实可行,责任到人,把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2、各村清查抛荒面积时,严禁瞒报、谎报、漏报,抛荒土地必须细化到组、到人,提出的治理措施须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做好科学谋划,做到长期有效。

3、对既不种植、又不流转形成抛荒的,停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由村集体依规收回承包权,重新予以处置;对住房困难户涉及裸土和抛荒田治理不支持、不配合的,取消该农户的建房指标安排

4、各村发现存在耕地抛荒的,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两年内不安排扶持项目,取消村级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耕地抛荒治理工作较好的村街道在申报项目、资金扶持等方面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