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渡街道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已经街道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阳渡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21日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2021〕20号)及《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办〔2021〕18号)精神,《中共珠晖区委办公室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办法[2021]38号)、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森林和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全面推行林长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建立乡、村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全面配套的制度体系,构建“乡村具体落实”的林长制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
从2022年开始林长制进入常态化运行,逐步建立比较全面稳定、成熟的林长制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到2025年,全街道森林覆盖率达26.5%,森林蓄积量达30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提高、稳定性明显增强、功能明显提升,林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提高。
二、组织体系
(一)街道设立林长、第一副林长和副林长。街道林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第一副林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林长设若干名,由街道党政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村(社区)级设立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社区)委员会委员担任。
(二)设立街道林长制工作委员会。街道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由林长、第一副林长、副林长、街道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分管林业工作的副书记兼任,区政府协管林业工作的副主任、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村、社区参照设立相应的林长制组织机构。
(三)明确责任区域。乡、村二级林长实行分区(片)负责,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实现全覆盖。街道林长、第一副林长、副林长责任区域以村、社区为单位;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行政组为单位;组级林长责任区域以本行政组单位。
三、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街道林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地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林草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森林巡护,审查配备专职护林员、监督员;组织监督员、村级林长、护林员进行必要的学习培训;建立、更新林长档案信息;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调解职权范围内的森林权属争议,维护承包经营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村级林长:负责组织本村(社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做好护林员的推荐工作,落实巡查要求,组织经常性巡林护林工作;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及时发现、制止破坏资源的行为,并向上级报告;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
护林员:具体落实森林资源的一线巡护,了解和掌握所负责区域的森林资源数量情况,及时发现并报告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协助做好森林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等工作。
(二)街道林长制工作委员会职责
负责研究林长制工作重大事项,组织协调相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重大争议问题,统筹协调其他重大事项。
(三)街道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本级林长报告责任区域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拟订林长制相关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拟制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区级林长决定和交办的事项,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科学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格控制林地湿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毁林毁湿开垦,开展森林湿地督查、林地保护专项行动。保持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基本稳定,对天然林实行封禁采伐,落实天然林禁伐补偿和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逐步实现天然林与公益林管护、补偿和管理并轨。加强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和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保护生物多样性;建立野生动物致损赔偿和人身伤害保险制度。进一步摸清古树名木底数,完善古树名木保护档案,建立古树名木保护示范基地。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面提升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能力。
(二)加快实施生态提质。合理布局绿化空间,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因地制宜,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构建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以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废和受损山体、退化林地湿地等为主开展绿化。积极采用乡土树种草种进行绿化,提倡使用多样化树种营造混交林。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建设,以乡村公共绿地建设和“四旁”造林绿化为重点,营造风景林、水源涵养林,提高村庄绿化率,优化农村人居环境。鼓励引导农民利用房屋周边空闲土地,栽培珍贵树种或经济林木进行绿化美化,依托山水生态、田园风光、传统村落、民俗文化等,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原真自然、环境优美、富裕和谐的绿色生态乡村。制订生态廊道建设规划,以“增绿、添色、造景”为目标,打造山系、水系、路系生态廊道,到2025年,全区规划建设生态廊道1000亩。大力推进义务植树主题化、基地化、常态化,建立一批区、乡全民义务植树基地。积极开展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植绿、爱绿、护绿活动,切实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三)着力推进生态惠民。培育和发展特色林业经济,以林草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着力推动森林食品、森林休闲康养和生态文化、林下经济、花卉苗木等四大重点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产业园区和林业龙头企业的作用,精心打造特色品牌。制订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大力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四大类林下经济,建立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做精做深产品加工,拉长产业链条,提高林下经济产品开发的附加值,培育“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林下经济品牌。因地制宜发展以绿化苗木和花卉等为主的花卉苗木产业,扶持一批花卉苗木产业基地,形成区域性花卉苗木交易市场。
(四)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落实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推进林地经营权流转,推动金融资本进入林业发展,开展林权收储担保业务,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险,创新森林保险产品,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林业碳汇研究和项目储备,对接碳汇市场,探索林业碳汇交易模式,不断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整合优化各类护林员队伍,加快建立全区森林资源网格化、全覆盖管理体系。以行政村为单位选聘护林员,由乡镇及涉农街道统一管理。原则上按每5000亩林地配备1名专职护林员,面积不足5000亩的按5000亩配备,逐地逐片落实管护主体。乡镇及涉农街道应当明确1-2名林业专干负责林业工作,并赋予乡镇及涉农街道林业专干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重要职能。要理顺林业执法体制,整合行政执法队伍,落实区级林业部门综合行政执法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探索授权(委托)乡级政府履行林业行政执法职责,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完善监管监测体系。林业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建立森林资源和国土资源数据动态对接机制,形成全区森林资源数据“一张图”“一套数”。划分森林资源监管监测区域,结合行政区划和森林资源分布情况进行区域划分,按照重点区域实时监控、一般区域定时查控、全部区域有效管控的要求,落实森林资源网格化管护。将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森林草原有害生物测报和防控能力建设,健全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工作。拓宽群众和社会组织、单位的参与渠道,提升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加强森林资源监管监测队伍能力建设,将基层林长和护林人员纳入信息智慧平台管理,配备具有定位功能的手持终端,推广卫星遥感、无人机和手机APP等新技术,进行在线分析、智能查询、精准统计和考核调度,提高林长制管理的科学化和智能化水平。力争到2025年全区逐步实现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系统全覆盖,为森林火灾预防和处置提供精准、高效的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创新举措。区乡两级党委和政府作为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树立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抓紧制定工作方案,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协同推进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区财政局要完善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扶持政策,设立林长制考核奖励和林业增绿增效综合奖补资金,落实推行林长制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大林业建设项目资金投入,重点用于荒山绿化、生态廊道建设、森林质量提升、资源管理保护等方面。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相应加大投入力度,积极统筹整合有关项目资金予以倾斜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大力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社会舆论引导作用,通过报纸、广播、公众号、自媒体等渠道进行全方位宣传林长制工作,凝聚社会共识,引领公众参与,形成强大合力。总结推广林长制改革的新鲜经验和成功案例,树立先进典型,营造激励创新探索,深化创建实践,争当改革示范的社会风尚。要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林区主要路口和重点地段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布责任范围、姓名职务、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逐步推行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四)严格督导考核。各级要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问题,逐一限期进行整改。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奖惩政策,严格兑现奖惩。将林长的考核结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评内容,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湿地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东阳渡街道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
2.《东阳渡街道林长责任区域》